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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拆迁补偿方案有意见可以提吗,不采纳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0 09:49
政府作出房子征收决守时,就需求地征收决议进行布告,而且要制定房子征收补偿计划,征收补偿计划也需求进行布告,那么对拆迁补偿计划有定见能不能提出,不采用的怎样处理?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对拆迁补偿计划有定见能够提吗,不采用怎样办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的规则,征收部分制定征收补偿之后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征收补偿计划进行证明,征收大众定见,假如对补偿计划有贰言的,能够请求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令规则
《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法令》
第十条 房子征收部分拟定征收补偿计划,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有关部分对征收补偿计划进行证明并予以发布,寻求大众定见。寻求定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寻求定见状况和依据大众定见修正的状况及时发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求征收房子,大都被征收人以为征收补偿计划不符合本法令规则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由被征收人和大众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并依据听证会状况修正计划。
第十二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子征收决议前,应当依照有关规则进行社会安稳危险评价;房子征收决议触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议。
作出房子征收决议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子征收决议后应当及时布告。布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计划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力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子征收部分应当做好房子征收与补偿的宣扬、解说作业。
房子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运用权一起回收。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子征收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拆迁非寓居房子怎样补偿
1、撤除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以土地运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个人一起举行的企业所有的非寓居房子,钱银补偿金额核算公式为:被撤除房子的建安重置价 相应的土地运用权获得费用。
2、被撤除房子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运用权获得费用,由房地产评价组织评价。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则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装置价格核算的设备搬家和装置费用。
(2)无法康复运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组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形成停产、歇业的恰当补偿。
4、其他非寓居房子、寓居房子隶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依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规范履行。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征收部分制定征收补偿之后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征收补偿计划进行证明,征收大众定见,假如对补偿计划有贰言的,能够请求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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