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的让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06:23土地的用地性质一般分为:
1.农业用地---例如琶洲村一社的农田
2.工业用地---例如球场邻近的举世照明厂
3.商业用地---例如政府划拨给琶洲村运用的自留用地
4.住所用地---例如每家每户房子占有的土地
在以上四种土地性质中,商业用地的价格是最贵,其次是住所用地(宅基地用地),再次是工业用地,最低的是农业用地.个人的宅基地所占的宅基地面积归于住所用地,在差不多20年前,乡民相互转让宅基地都要1000元/平方米以上.即便红线外的土地价格是52万/亩,换算为每平方米,也戋戋不过是780元/平方米.保利集团和经济联社是否在忽悠质朴的乡民呢?
话再讲过来,红线内40万/亩,红线外52万/亩是指购买农业土地仍是其他性质的用地,假如仅是指农业用地,这价格是否合理和公正呢?
众所周知,12年前政府征用群北片的土地是25万/亩,再加青苗款2万/亩,合共27万/亩,其时在赤岗能够以2500元左右买到1平方米,12年后是40万/亩仅仅增加了150%,依照购买力的比照即2500×1.5=3750元。
3750元现在能否在赤岗买一平方米呢!?
你乐意早12年前被政府用25万/亩征地,仍是现在2010年现在乐意被保利集团40万/亩购买呢?
那么点补偿比较合理呢?
第一种是以地价入股,用土地1平方米交换物业1平方米,一亩的土地补660平方米的物业,土地是价值连城,只要使它增值和保值便是交换物业,才对得起逝去的革命先烈交换回来的土地,才对得起后代子孙。
退而求其次,依照购买力相对应,现在买楼的价格是12年前的3-5倍,那么现在应该补80-120万/亩,比较合理。又或许参阅在3月份初发布的广州市基准地价在琶洲村大概是2900元/平方米,见下图(见网页:http://www.laho.gov.cn/images/jzdj/gz/09gzz11.jpg
上面说到的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现在再说另一个问题---土地运用权的让渡。咱们不只仅对房子有所有权,并且对自己的宅基地土地有运用权。这两种权力都是依法赋予的。
土地有两种权力,一种是土地所有权,另一种是土地运用权。土地所有权只要两种,一种是国家所有,另一种是集体所有,琶洲村的土地便是集体所有,这次城中村改造,咱们土地变为国家所有,价值是什么?价值是40万/亩或52万/亩被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