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上市公司收购其他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6 06:04
公司收买时公司运营强壮过程中常常运用的一种手法,因为上市公司的资金实力强壮,在强有力的后台支持下,收买其他公司是常常进行的收买事情。那么,上市公司收买其他公司的程序是什么?下面,听讼网小编搜集整理了一些材料,期望有所协助。
【网友咨询】
上市公司收买其他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答】
上市公司收买其他公司的程序
(一)要约收买的程序
要约收买是收买方向方针公司股东宣布收买要约而进行的收买,它是上市公司收买的一种最常见、最典型的方法。其程序如下:
1、作出上市公司收买陈述书
收买人在宣布收买要约前,有必要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组织报送和向证券买卖所提交上市公司收买陈述书。上市公司收买陈述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收买人的称号、居处;关于收买的决议;被收买的上市公司称号;收买意图;收买股份的具体称号和预订收买的股份数额;收买的期限、收买的价格;收买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报送上市公司收买陈述书时所持有被收买公司数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份额等事项。
2、要约书的发布和效能
收买人在依照法令规则报送上市公司收买陈述书之日起15日后,布告其收买要约。收买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越60日。在收买要约的有用期限内,收买人不得撤回其收买要约;收买人需求改动收买要约中事项的,有必要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组织及证券买卖所提出陈述,经获准后,予以布告。收买要约的不行撤回,指在维护广阔出资者的利益,但其间的灵敏规则也充沛统筹了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
收买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收买条件,适用于被收买公司一切的股东。这是为了维护方针公司的中小股东,表现证券市场的公正准则。收买要约一经宣布,在要约期限里要约收买便成为上市公司收买的仅有方法,我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规则,采纳要约收买方法的,收买人在收买要约期限内,不得采纳要约规则以外的方法和超出要约的条件生意被收买公司的股票。
3、停止买卖与强制收买
收买要约的期限届满,收买人持有的被收买公司的股份数到达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75%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买卖所停止上市买卖。
收买要约的期限届满,收买人持有的被收买公司的股份数到达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90%以上的,其他仍持有被收买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买人以收买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买人应当收买。收买行为完成后,被收买公司不再具有《公司法》规则的条件的,应当贪婪改动其企业方法。这儿的强制收买,能够视为是对要约期间方针公司股东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卖出股票的一种补救措施。
(二)协议收买的程序
协议收买是一种好心收买。在我国现在的上市公司购并中,协议收买是最常选用的方法,但我国《证券法》对协议收买的规则却较为简略。
采纳协议收买方法的,收买人能够依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同被收买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法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法收买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买人有必要在3日内将该收买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组织及证券买卖所作出书面陈述,并予布告。在未作出布告前不得实行收买协议。采纳协议收买方法的,协议能够暂时托付证券挂号结算组织保管协议转让的股票,并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银行。这是为了保证收买协议的实行。
(三)收买完毕布告
在上市公司收买中,收买人对所持有的被收买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买行为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经过要约收买或许协议收买方法获得被收买公司股票并将该公司吊销的,归于公司兼并;被吊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买人依法替换。收买上市公司的行为完毕后,收买人应当在15日内将收买状况陈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组织和证券买卖所,并予布告。
因为国有股份的转让有或许改动国有资产的归属和性质,直接触及全民的利益,触及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表现发育尚不完善、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体系没有终究构成的条件下,对国有股份的转让不加以操控有或许导致国有资产的丢失。因而,《证券法》规则上市公司收买中触及国家授权出资组织持有的股份,应当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则,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然后方可进行。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