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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协议不公可不可以主张共同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7 09:06
原本一般的一家,妻子忽然患了沉痾,老公埋没了良知,“假离婚”成真。
本年37岁的杜玲是南京某宾馆的服务员。4年前,她嫁给了一个看上去条件还不错的男人——比她大3岁,叫张明,是个公务人员。婚后两边爱情和谐,两家白叟也共处愉快。2009年3月,女儿出世,更为小家庭增添了高兴。谁也没有料到,2009年11月,两人竟然悄然领了离婚证。
在后来递交给法院的申述书中,张明这样解说:两边性情不好,无法一起日子,杜玲自动提出离婚,两边所以签定离婚协议并到民政局办理了挂号。
之后知道这件事的的妻子却落泪:“咱们是假离婚。2009年8月,他传闻我爸爸妈妈家平房要拆迁,就跟我谈,说我户口还在娘家,假如离婚的话能够参加分房,我一开始不赞同,爸爸妈妈也不让,但他重复做我思想工作,还请拆迁办的人吃饭,我想能多套房也好,就赞同了。离婚协议是他起草的,我问抚育费为什么只写200元,他说给高了影响分房子。我对他毫不怀疑,底子没想到他会扔掉我。”
亲友们都知道两人假离婚是为了拆迁分房子,张明的搭档也知道底细。
各样拯救无果后,杜玲意识到复婚已无望,所以跟张明谈经济问题,不料张明撂下一句“一切都按协议办”。杜玲天然不愿,那份协议的内容为“夫妻两边没有房产、存款、股票、基金等夫妻一起产业”,“女儿由女方抚育”,“男方每月给付抚育费200元直至女儿高中毕业”,明眼人一看便知女方吃亏。
洽谈无果后,张明干脆告到法院,称杜玲离婚后仍侵占他的房子,杜玲的爸爸妈妈也趁他不在家强行入住,要求法院判定三被告当即搬出。
白下法院2010年8月开庭审理此案,杜玲携爸爸妈妈出庭,向法官陈说了离婚的隐情和分手的实在原因。她表明,婚后家中产业均由张明把握,她没有办法举证,但并不意味着两边没有一起产业,现在她带着小孩,又身患疾病不能上班,每个月只能收取500元基本工资,假如搬走日子将无法为继。她要求张明给个“说法”,不然坚决不搬。
张明未到庭,他的律师宣称,两边系自愿离婚,杜玲作为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担任。
随后,杜玲也向法院递交了诉状,以女儿的名义状告张明,要求添加抚育费。离婚协议约好的抚育费是200元,杜玲以为底子无法坚持女儿的日子,要求添加至2000元。
她查询得知,张明的税前收入是6600余元,而法律规则抚育费宜按工资收入的20%-30%付出。
张明不赞同添加,称200元是两边协议约好的,短短一年就要添加于法无据,并且孩子才1岁多,不存在教育费用,没有添加的必要。
通过数次庭审,前不久,白下法院对两申述讼作出了判定。
法官造访了张明与杜玲一起的朋友,张明的领导和搭档,查明,张明与杜玲2009年11月协议离婚,初衷是为了杜玲在拆迁时能分得经济适用房,并非爱情不好,两边离婚后仍坚持同居联系,直至2010年5月产生矛盾才分隔,杜玲一家不存在侵占房子的行为。法官以为,两边虽系假离婚,但婚姻联系现已崩溃,这是不可逆转的,张明有权回收归于自己的房子。可是,杜玲在与张明同居期间身患疾病,导致现在收入菲薄,而张明系国家公务人员,收入相对安稳,经济条件也更为优渥,判定张明一次性给付杜玲经济协助5万元。
抚育费一案,法院审理后以为200元不足以坚持孩子日子,判定张明将抚育费增至每月1700元。
现已证明离婚协议是为假离婚而拟,“方式大于内容”,现在抚育费已调整,杜玲能否推翻“两边无一起产业”的条款,要求分得归于她的产业比例呢?
法官表明,理论上能够,但操作难度很大。
婚姻法规则,离婚协议显失公平常,女方有权要求吊销相关条款,但必须在协议离婚之日起一年内申述。杜玲与张明2009年末协议离婚,现已过诉讼时效,无法行使吊销权。(文中姓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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