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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6 07:21

公积金个人住宅托付告贷是指契合公积金告贷处理条件的银行受当地住宅基金管理部分的托付,使用托付人供给的资金发放的个人住宅告贷,告贷风险由托付人承当,首要用于处理交纳住宅公积金的员工个人购买、缔造住宅资金缺乏的问题。
1.个人住宅公积金托付告贷的期限和利率怎么确认?
个人住宅公积金托付告贷的期限由受托银行和告贷人商定,最长不得超越中国人民银行规则的最长年限。
个人住宅公积金托付告贷的利率按国家同意的公积金告贷利率规范实行。告贷期间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则实行。
现在,告贷期限为1至5年(含5年),住宅公积金告贷年利率为4%;告贷期限为5至30年(含30年),住宅公积金告贷年利率为4.5%。
2.个人住宅公积金托付告贷处理程序是什么?
个人住宅公积金托付告贷处理程序包含:
(一)告贷人请求。告贷人到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告贷请求,提交规则的请求资料。
(二)受托银行审阅。受托银行依照规则要求,对告贷人申贷资料审阅后,向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贷资料。
(三)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检查。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审阅以下内容:
1.检查告贷人公积金告贷资历;
2.审阅告贷人供给的证明资料和归还告贷本息才能;
3.检查告贷人信誉记载;
4.审阅确认告贷额度、期限、还贷方法。
(四)作出告贷决议。公积金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审阅结束告贷事项,作出准予告贷或不予告贷的决议。不予告贷的,应奉告告贷人不予告贷的原因。告贷人对公积金中心作出的决议有贰言,可自获悉决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复核,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复核请求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五)发放告贷。受托银行与告贷人签定告贷合同,并按规则处理房子典当挂号或质押担保等相关告贷手续,受托银行向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请求拨款,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定拨款,受托银即将告贷资金划入告贷合同约好的收款账户。
3.个人住宅公积金托付告贷为什么托付商业银行发放,而不是由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发放?
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盈利为意图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依据《告贷公例》第二十一条及国务院公布的《住宅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则,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不能直接发放告贷,告贷手续有必要由受托付银行处理。受托付银行在接到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准予告贷告诉后,应按《告贷公例》、《个人住宅告贷管理办法》、《托付合同》等处理告贷程序的规则,处理告贷手续,签定告贷合同,如期发放告贷。受托付银行应与检查合格的告贷人签定告贷合同及典当合平等,需求处理典当挂号的,有必要依法处理挂号手续,并按告贷合同规则发放告贷。
4.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人应实行哪些责任?
个人住宅公积金告贷人应实行以下责任:
(一)住宅公积金托付告贷期限延伸至退休后的告贷人,到了退休年龄要还清悉数住宅公积金告贷本息后,方能提取自己账户的住宅公积金余额,处理销户;
(二)告贷期限内,告贷人应该依照《住宅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则交纳住宅公积金;
(三)除正常退休外,如告贷人停缴、断缴住宅公积金的,告贷人有权行使下述其间一项权力:
1.告贷人自停缴住宅公积金之日起该笔住宅公积金告贷利率调整为国家规则的商业银行告贷利率;
2.告贷人有权宣告该笔告贷当即到期,要求告贷人当即清偿告贷本息及相关费用,以及行使合同约好的其他权力。
(四)契合处理房子典当挂号之日起,告贷人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房地产挂号部分请求处理房子典当权挂号;告贷人不处理房子典当权挂号的,不得提取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
(五)告贷人不按合同约好实行还款责任的,不得提取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余额,住宅公积金管理部分有权将告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划转用于还款。
5.个人住宅公积金托付告贷的担保方法是什么?
个人住宅公积金托付告贷能够选用典当、质押担保方法。
典当是指告贷人或第三人在不搬运产业占有权的情况下,将产业作为债务的担保。典当是住宅公积金告贷的首要担保方法。公积金告贷选用典当担保方法的,告贷人有必要依照有关规则将所购住宅作为告贷典当物。告贷人应和受托银行签定典当合同,并在房地产买卖挂号部分处理典当挂号手续。典当物价值削减,缺乏以归还告贷余额时,告贷人应就缺乏归还告贷余额部分弥补供给与削减价值适当的担保。
告贷质押是指告贷人或许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力交告贷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力作为债务的担保。公积金告贷选用质押担保方法的,告贷人或第三人应当供给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据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辅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力凭据进行担保。告贷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定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好的期限内处理权力凭据移送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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