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权纠纷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3 04:28原告 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晋江五里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吴火炉,董事长。
托付代理人 吴建造,福建亚太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
托付代理人 林文渊,福建亚太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职工。
被告 郝文中,女,1957年3月21日生,汉族,哈尔滨市道外区亲亲食物经销部业主,住哈尔滨市道外区南极街副48号-2号。
托付代理人 张克军,黑龙江银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亲亲公司)与被告郝文中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略商标权胶葛一案,本院于2005年2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5年3月31日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托付代理人吴建造、林文渊,被告托付代理人张克军到庭参与诉讼。本案现已审理完结。
原告亲亲公司诉称:原告是省级农业产业化要点龙头股份制企业,始创于1985年。通过二十年的开展,原告秉持“以人为本、发明价值、安身本乡、展望世界”的运营理念,励精图治,奋斗进步,现在下辖9家控股子公司,具有职工2万人,其间国内外中高级运营管理及技术人才300多人,在全国建立了完好的出售网络,年出售额超10亿元,已开展成为国内闻名的食物出产企业。原告于1992年在世界分类第30类产品上注册了第614573号“亲亲”商标,后又不断改进商标,并于2004年在第29类产品上注册了第3293585号“ ”商标,在第30类产品上注册了第3293583号“ ”商标,一起,原告也恳求注册了“ ”商标的防护商标和联合商标,形成了完好的商标维护系统。到现在为止,原告及其子公司在广告宣传方面投入累计达3亿元,其间,2002年至2004年投入1.4亿元,广告掩盖规模广泛全国,使“ ”商标成为众所周知的闻名品牌。原告出产的“ ”牌虾条、薯片(条)系列产品,出售额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第一位;出产的“ ”牌果冻系列产品,出售额和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同行业中居第二位。
2005年,原告发现被告在互联网上注册了中文域名“我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歹意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给原告的运营造成了经济损失。恳求法院判令:1.确定原告的“ ”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2.被告当即中止对原告“ ”注册商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权行为;3. 被告的中文域名“我国亲亲”和英文域名“www.qinqin-cn.com”交由原告运用;4.被告补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