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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发行审核委员会在证券市场中应当承担的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11:44

中国证监会是我国证券商场的最高监管部分。
在公司发行阶段,拟定和完善股票发行核准规范、规矩、程序和发行审阅委员会法令,受理发行请求,托付发行审阅委员会对拟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公司进行查看,并依据发审委意见对发行人请求进行查看作出核准与不核准的决议,但不对核准发行的股票的未来收益和出资危险担任。在买卖阶段,监管相关商场主体行为,查办违法违规行为,但不担任也不该调控宏观经济和商场行情。在退市阶段,依法拟定、施行和监督有关退市的规范,作出公司是否退市的决议,监督相关主体进行危险提示。
整体来讲,证券监管的意图就在于:维护出资者,确保商场公平、有用和通明,削减系统性危险。
我国证券商场的一致监管架构
我国的证券商场是对证券发行、买卖活动等施行集中一致监督管理的商场。中国证监会是依法对全国证券商场施行集中一致监督管理的组织,并可依据需要建立派出组织,以实行监督管理责任。
1、监管责任
依据《证券法》的规矩,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商场施行监督管理中实行下列责任:(1)依法拟定有关证券商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矩,并依法行使批阅或许核准权;(2)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买卖、挂号、保管、结算,进行监督管理;(3)依法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买卖所、证券公司、证券挂号结算组织、证券出资基金管理组织、证券出资咨询组织、资信评价组织以及从事证券事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物评价组织的证券事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4)依法拟定从事证券事务人员的资历规范和行为准则,并监督施行;(5)依法监督查看证券发行和买卖的信息揭露状况;(6)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活动进行辅导和监督;(7)依法对违背证券商场监督管理法令、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办;(8)法令、行政法规规矩的其它责任。
2、组织设置与监管系统
现在,中国证监会下设会内部分和派出组织。(1)会内部分,包含办公厅、发行监管部、商场监管部、组织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基金监管部、期货监管部、稽察一局、稽察二局、法令部、会计部、国际合作部、人事教育部、党委宣传部、纪检委(监察室)、机关党委、规划委办公室、派出组织和谐办、信息中心、行政中心、培训中心。(2)派出组织包含:证管办(分设于天津、沈阳、上海、济南、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地),证券监管办事处(分设于北京和重庆),特派办(分设于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长春、哈尔滨、大连、南京、杭州、宁波、合肥、郑州、青岛、长沙、南昌、福州、南宁、厦门、海口、贵阳、昆明、拉萨、兰州、西宁、银川、乌鲁木齐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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