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交强险赔偿的限额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9 15:40
【什么是第三者强制险】交强险补偿限额是什么
交强险补偿限额提至12.2万元下月起履行;16个车型费率下调,均匀起伏10%左右
1月11日,我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交强险职责限额调整计划,并同意由我国稳妥行业协会上报的交强险费率计划。依据两个新计划,被稳妥机动车在路途交通事故中有职责的补偿限额进步至12.2万元,16个车型费率下调,均匀起伏在10%左右,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施。
交强险职责限额调整计划规则,被稳妥机动车在路途交通事故中有职责的补偿限额总额为12.2万元。与上一年的交强险职责限额仅6万元比较,新计划职责限额进步了一倍以上。其间,逝世伤残补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补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产业损失补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在新计划中,被稳妥机动车在路途交通事故中无职责的补偿限额总额为1.21万元,比上一年计划略有下降。其间,逝世伤残补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补偿限额1000元,产业损失补偿限额由现行的400元减至100元。
此外,新的交强险费率计划对《交强险根底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起伏从5%至39%不等,下调的均匀起伏在10%左右。
自交强险原则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环绕其“费率过高”“赔付率过低”的争议便此伏彼起。2007年11月30日上午,在我国保监会举行的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袁力发布,交强险实施的第一年事务年度账面亏本39亿元。但假如依照和国内会计原则不同的世界原则核算,成果则是“略有盈利”。
同日,我国稳妥行业协会依据12万元的职责限额测算计划,向保监会提交了费率调整开始计划,该计划即此次保监会同意的新计划。
2007年12月14日,以“提保额、降保费”为议题的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京举行。除进步保额、下降费率外,听证代表还对路途交通安全法第 76条应撤销产业无责赔付等提出了期盼,一起呼吁国家对交强险这一社会公益险种给予必定的财务支撑,赶快出台路途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方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进行修正,清晰了在交强险赔付限额之外,机动车一方没有差错的,承当不超越10%的补偿职责。可是,依据新的道交法,产业损失仍由稳妥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稳妥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
提至12.2万元
下月起履行;16个车型费率下调,均匀起伏10%左右
【《财经》网归纳报导】1月11日,我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交强险职责限额调整计划,并同意由我国稳妥行业协会上报的交强险费率计划。依据两个新计划,被稳妥机动车在路途交通事故中有职责的补偿限额进步至12.2万元,16个车型费率下调,均匀起伏在10%左右,自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施。
交强险职责限额调整计划规则,被稳妥机动车在路途交通事故中有职责的补偿限额总额为12.2万元。与上一年的交强险职责限额仅6万元比较,新计划职责限额进步了一倍以上。其间,逝世伤残补偿限额11万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补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产业损失补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在新计划中,被稳妥机动车在路途交通事故中无职责的补偿限额总额为1.21万元,比上一年计划略有下降。其间,逝世伤残补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补偿限额1000元,产业损失补偿限额由现行的400元减至100元。
此外,新的交强险费率计划对《交强险根底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下调起伏从5%至39%不等,下调的均匀起伏在10%左右。
自交强险原则从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环绕其“费率过高”“赔付率过低”的争议便此伏彼起。2007年11月30日上午,在我国保监会举行的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主席助理、新闻发言人袁力发布,交强险实施的第一年事务年度账面亏本39亿元。但假如依照和国内会计原则不同的世界原则核算,成果则是“略有盈利”。
同日,我国稳妥行业协会依据12万元的职责限额测算计划,向保监会提交了费率调整开始计划,该计划即此次保监会同意的新计划。
2007年12月14日,以“提保额、降保费”为议题的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京举行。除进步保额、下降费率外,听证代表还对路途交通安全法第 76条应撤销产业无责赔付等提出了期盼,一起呼吁国家对交强险这一社会公益险种给予必定的财务支撑,赶快出台路途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方法。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进行修正,清晰了在交强险赔付限额之外,机动车一方没有差错的,承当不超越10%的补偿职责。可是,依据新的道交法,产业损失仍由稳妥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稳妥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