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年后因后遗症死亡算工亡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6 12:18
工伤逝世是一种结果极为严峻的事端性损伤,不只给企业出产带来重大损失,并且常常留传许多社会问题。假如员工因工逝世的,用人单位需求补偿。那么,工伤十年后因后遗症逝世算工亡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工伤十年后因后遗症逝世算工亡吗
一般超越十年的,不能确定为工亡了。员工在罢工留薪期满后逝世的,能够确定为工亡。
工伤逝世确定的规范
工作时间逝世一般归于工伤逝世,可是也有较为特别的景象。详细归于工伤逝世的景象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端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逝世 。
3、工伤或职业病罢工留薪期间逝世。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逝世。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用伤残补助金期间逝世。
工伤逝世确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机动车辆事端发作的损伤或许逝世应该是归于工伤,那工亡确定及理赔程序是:
(一)契合工伤确定请求条件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确定请求资料不完全的,奉告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供给工伤定点医疗组织初度确诊、工伤员工与单位存在劳作联系证明和确定工伤必需的证明资料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确定请求。
(二) 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对资料完全、依据牢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议。
(三)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确定决议以书面形式告诉单位、工伤员工或其亲属、经办组织。
(四)对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作出的确定告诉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告诉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请求行政机关请求复议,或许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一般超越十年的,不能确定的为工亡了。工伤事端的发作是单位与员工都不乐意发作的工作,假如发作的,劳作者需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工伤十年后因后遗症逝世算工亡吗
一般超越十年的,不能确定为工亡了。员工在罢工留薪期满后逝世的,能够确定为工亡。
工伤逝世确定的规范
工作时间逝世一般归于工伤逝世,可是也有较为特别的景象。详细归于工伤逝世的景象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逝世或许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逝世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端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逝世 。
3、工伤或职业病罢工留薪期间逝世。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逝世。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用伤残补助金期间逝世。
工伤逝世确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机动车辆事端发作的损伤或许逝世应该是归于工伤,那工亡确定及理赔程序是:
(一)契合工伤确定请求条件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确定请求资料不完全的,奉告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供给工伤定点医疗组织初度确诊、工伤员工与单位存在劳作联系证明和确定工伤必需的证明资料的,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确定请求。
(二) 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对资料完全、依据牢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议。
(三)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确定决议以书面形式告诉单位、工伤员工或其亲属、经办组织。
(四)对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作出的确定告诉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告诉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请求行政机关请求复议,或许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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