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步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19:34
公司股东转让其出资的,应自股东发作变化之日起30日内请求改变挂号,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改变挂号请求书》;
2、股东转让出资协议;
3、前一届股东会抉择(首要载明转让者、受让者、转让的股权额、转让后的最新股本结构等);
4、新一届股东会抉择(首要载明修正公司规章及其他有变化的事项);
若股东内部转让出资,并且在股东数量不变的状况下,则只需作一个股东会抉择即可(即新一届股东会抉择和前一届股东会抉择可合并为一个股东会抉择);
5、规章修正案(首要列示规章变化状况对照表)或新规章;
6、由整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7、新股东(指受让股权新参加的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方或受让方系国有、乡镇团体单位的,则提交财物管理者检查赞同的定见;
9、《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供给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规章复印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改变挂号请求书》;
2、股东转让出资协议;
3、前一届股东会抉择(首要载明转让者、受让者、转让的股权额、转让后的最新股本结构等);
4、新一届股东会抉择(首要载明修正公司规章及其他有变化的事项);
若股东内部转让出资,并且在股东数量不变的状况下,则只需作一个股东会抉择即可(即新一届股东会抉择和前一届股东会抉择可合并为一个股东会抉择);
5、规章修正案(首要列示规章变化状况对照表)或新规章;
6、由整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7、新股东(指受让股权新参加的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股权转让过程中,出让方或受让方系国有、乡镇团体单位的,则提交财物管理者检查赞同的定见;
9、《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及《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
10、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供给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该公司规章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