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有赔偿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7 22:09
有些公司用不续签劳作合同的方式和劳作者停止劳务联系,但关于劳作者来说经济利益才是最主要的,劳作者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呢?公司不跟我续签合同有补偿吗?针对这个问题,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依据劳作法的规矩,能够不付出经济补偿金
劳作法第23条规矩,劳作合同期满或许当事人约好的劳作合同停止条件呈现,劳作合同即行停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38条规矩:劳作合同期满或许当事人约好的劳作合同停止条件呈现,劳作合同即行停止,用人单位 可不付出劳作者经济补偿金。
留意,这是劳作法的规矩,劳作合同法实施后,规矩有些改变。
二、依据劳作合同法的规矩,用人单位不续订的需付出经济补偿金
考虑到用人单位使用劳作者的青春期,在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停止时,不再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的年纪和身体对再次求职已有很大影响,有必要对劳作者给予必定的经济补偿,所以,劳作合同法第46条规矩,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作者 付出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续订劳作合同,劳作者不赞同续订的景象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矩 停止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的;
依据上述规矩,能够做如下了解:
1、劳作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赞同续订劳作合同,且保持或许进步劳作合同约好条件,劳作者不赞同续订的,劳作合同停止,用人单位 可不付出经济补偿;
2、假如用人单位赞同续订劳作合同,但下降劳作合同约好条件,劳作者不赞同续订的,劳作合同停止,用人单位 应当付出经济补偿;
3、假如用人单位不赞同续订,不管劳作者是否赞同续订,劳作合同停止,用人单位 应当付出经济补偿。
依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准则,司法实践中,劳作合同期满停止的,用人单位向劳作者付出经济补偿的年限,一般只从2008年1月1日起核算。
三、假如劳作合同法实施后员工已与用人单位接连缔结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则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单独停止可能要付出2倍经济补偿
这主要是依据劳作合同法第14条的规矩,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劳作者没有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矩的景象,续订劳作合同的,需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依据现在司法实践,全国绝大多数区域(上海在外)以为假如第2次合同到期时停止合同的决定权在劳作者而非用人单位,假如劳作者不赞同停止而要求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用人单位有必要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强行停止合同的,属违法行为,需依照经济补偿的2倍付出补偿金。
四、在特别状况下,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停止,需续延劳作合同,不然也需付出补偿金
1、从事触摸作业病损害作业的劳作者未进行离岗前作业健康检查的,需比及作业健康检查后确认无碍后才能够停止;
2、疑似作业病病人在确诊或许医学观察期间的,需待医学观察期完毕经确诊非作业病后才可停止合同;
3、劳作者在本单位患作业病或许因工挂彩,合同到期能否停止视伤残等级而定。一至四级: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存劳作联系,退出作业岗位,合同到期不能停止劳作合同;五至六级:保存与用人单位的劳作联系,不能因劳作合同到期停止合同,由用人单位组织恰当作业,但劳作者可提出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七至十级:合同到期能够停止。
4、假如合同期满时劳作者处于医疗期,则劳作合同到期时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景象消失时停止。
5、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需待法定景象消失时才可停止劳作合同,也就是说,正常状况下,需续延合同到哺乳期满。哺乳期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世之日起至满1周岁。
6、劳作者在本单位接连作业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纪缺乏五年的,只能比及退休时才可停止合同;
7、底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许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作合同期限主动延伸,延伸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许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没有实行的劳作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作合同期限主动延伸至任期期满。
假如你的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