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在比赛中所得奖金可以分割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8 13:30
夫妻两边离婚时能够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产业进行切割,可是首要要对夫妻产业进行确认,只要夫妻一起产业才能够切割,若一方的个人产业对方是无权切割的。若一方竞赛取得大笔奖金,夫妻另一方能够就这笔金钱进行切割吗?
夫妻一方竞赛所得奖金奖牌离婚时能够切割吗
一方在竞赛中所得的奖金和奖牌,是对其个人经过努力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的奖赏,是归于个人的荣誉标志,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应视为一方的个人产业,离婚时对方不能参加切割。
归于夫妻一方的产业有哪些:
(一)一方的婚前产业
一方的婚前产业是指一方婚前现已取得的产业,包含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产业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个人一切的产业,如薪酬、奖金,从事出产、运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本钱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是一方婚前现已取得的产业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务等。
三是婚前产业的孳息,包含个人产业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产业婚后发生的孳息。
四是一方婚前以钱银、股权等方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状的产业。
婚前产业的界定时刻为两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两边别离一切的产业归一方一切,结婚登记日后一方独自取得或两边一起一切的产业除法令还有规则或当事人特别约好外,作为婚后夫妻一起产业。这样规则的意图在于简化产业关系,便于离婚时切割夫妻一起产业。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药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遭到损害所取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厉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证受害人日子的根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产业,不得作为夫妻一起产业。
(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遗言或赠与合同均表现了遗言人或赠与人激烈的个人志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
(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日子中自己运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这是夫妻个人产业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令不宜也难以尽头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归于夫妻个人的产业。
夫妻一方竞赛所得奖金奖牌离婚时能够切割吗
一方在竞赛中所得的奖金和奖牌,是对其个人经过努力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的奖赏,是归于个人的荣誉标志,具有特定的人身性质,应视为一方的个人产业,离婚时对方不能参加切割。
归于夫妻一方的产业有哪些:
(一)一方的婚前产业
一方的婚前产业是指一方婚前现已取得的产业,包含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产业可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个人一切的产业,如薪酬、奖金,从事出产、运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本钱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是一方婚前现已取得的产业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务等。
三是婚前产业的孳息,包含个人产业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产业婚后发生的孳息。
四是一方婚前以钱银、股权等方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状的产业。
婚前产业的界定时刻为两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两边别离一切的产业归一方一切,结婚登记日后一方独自取得或两边一起一切的产业除法令还有规则或当事人特别约好外,作为婚后夫妻一起产业。这样规则的意图在于简化产业关系,便于离婚时切割夫妻一起产业。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药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遭到损害所取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厉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证受害人日子的根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产业,不得作为夫妻一起产业。
(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遗言或赠与合同均表现了遗言人或赠与人激烈的个人志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
(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日子中自己运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这是夫妻个人产业的一个兜底条款,是指法令不宜也难以尽头的具有人身性质,应当归于夫妻个人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