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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有权收取滞纳金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0 13:49

物业费是咱们住进小区都需求交纳的,那要是有业主拖欠物业费是否会被收取滞纳金呢?这滞纳金的收取是否合法?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咱们整理了一些关于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有权收取滞纳金吗方面的常识,欢迎咱们阅览!
物业办理费迟交了,要被收取滞纳金。19日,东莞市万江阳光海岸不少主业叶槽物业此举是“乱收费”。阳光海岸物业证明2014年12月起收取滞纳金,并拿出业主条约称:“收费是有合同依据的。”记者造访东莞万江、南城、常平、东城等镇街小区,绝大多数物管表明迟交物管费需收取欠款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此,东莞市开展变革局回应称,应按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条约约好条款履行。
收取滞纳金引业主不满
19日,东莞万江阳光海岸的业主群炸开了锅,因为从2014年12月起,假如未及时缴交物业办理,就要收取滞纳金了。不少业主以为,物管费迟交或欠交,“物管可通过法院申述处理,收取滞纳金是乱收费”。
记者随后从万江金地外滩8号、南城华凯豪庭以及万江滨花园等小区了解到,只要华凯豪庭物业表明暂时不收取。而其他两小区均表明物管费迟交需交滞纳金。“每天按欠金钱的万分之五收。”一位金地外滩8号物管人员经了解后说,当月未交办理费,一般从下月1月开端计收滞纳金,“现已不少人交了滞纳金”。当天,在东莞网络问政平台上,记者看到不少此类投诉。东莞常平镇紫荆花园翰林雅苑、南城东骏豪苑、东城丰泰旗山绿地等小区业主均有反映物管费逾期未交要收滞纳金。
物管称收费有合同依据
“咱们收滞纳金是有合同依据的。”上述万江阳光海岸的物业人员称,在业主收楼时就签定的《阳光海岸业主条约》(下称条约)第五章办理部分就有约好。条约显现,第五章办理之第五条“办理及其他费用缴付”里注明:任何业主假如未能于本条约确认日期付出其敷衍的金钱,办理者有权采纳下列办法收取违约金等费用,其间就有“收取延期付出金钱自敷衍之日起至实践付出日的违约金,每日违约金为尚欠金钱的千分之一(1%。)”。
上述物业人称,此前物业也发了布告,从2014年12月起开端收取物业办理费逾期未交滞纳金,即当月物管费应在当月15日前付出,不然视为迟交。当然,“因为考虑到一些业主还不知道,或是一时不能承受,前期当月滞纳金从当月底计费。”并且,该人士还称,交费时,业主应先交滞纳金后交物管费,“不然,打不了单,物管费也交不了。如业主仍不交滞纳金,顺次逐日累积”。
物业企业有权进行追索
修订后的《物业办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给予了清晰:“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这被不少业主理解为“物管公司无权私行收取业主滞纳金”。
发改局则以为,依据有关规定,业主反映的“滞纳金”暂未列入物价部门办理规模。有关收取“滞纳金”事宜,市发改局称:“如在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条约中已约好,应按有关约好条款履行;如对有关条款有贰言,主张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循法令途径处理。”
律师表明、;收滞纳金也是对已交物管费的业主的公正对待
“从现有的司法判例中,法院是支持物管按合同约好收取违约金(滞纳金)。”广东卓信(东莞)律师事务所律师表明,依据《合同法》,物业企业有权提出相应追索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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