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损害赔偿标准详细列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6 21:07(一) 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规范:依据医疗组织的医疗费等收据承认(有投保的单位从工伤保险基金付出,缺乏部分由用人单位付出;没投保的全额由用人单位付出)。
2、条件:A、在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医治;B、医治工伤所需费用契合工伤保险医治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规范;C、关于不在工伤保险医治项目目录、药品目录的项目和药品可酬情支撑。
(二) 住院膳食补助费 第4款
1、规范:本单位因公出差膳食补助规范的70%,厦门目前为50元/天*70%=35元/天;由用人单位付出。
2、条件:住院医治工伤期间。
(三) 食宿、交通费用(转院医治发生的)第4款
1、规范:本单位因公出差规范报销,由用人单位付出。
2、条件:工伤员工到统筹区域以外就医的;经医疗组织出具证明,报经办组织赞同。
(四) 恢复医治费 第6款
1、规范:有投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付出;没有投保的由用人单位付出。
2、条件: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组织进行;契合工伤保险医治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规范。
(五) 辅佐用具费 第30条
1、规范:依照国家规定的规范(普及型),投保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付出,没投保的由用人单位付出。
2、条件:因日常日子或许工作需求,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认;装置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装备轮椅等辅佐用具。厦门认可“德林义肢、恢复中心、英忠奈”三家组织出具的价格,员工需先行购买再由用人单位承当。
(六) 罢工留薪薪酬 第31条
1、规范:前十二个月平均薪酬,由用人单位按月付出,期间为住院期和医院主张歇息期。
2、条件:罢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越12个月;伤情严峻或许状况特别,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认,能够恰当延伸,但延伸不得超越12个月;工伤员工在罢工留薪期满后仍需医治的,持续享用工伤医疗待遇。
(七) 日子护理费 第31条第3款、第32条
1、规范:彻底不能自理,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50%;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40%;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区域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0%。
2、条件:在罢工留薪期需求护理的,由用人单位付出.[厦门: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间由医疗组织承认,护理费按不低于全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除以21日后的50%计发(40元/天),单位派员护理的在外];已鉴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认需求日子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付出日子护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