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担保物权后还能起诉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23:27
不能完成担保物权债务人能否从头申述债款人或其他确保人的问题时有发生。比如告贷合同中,有告贷人以房产设定典当,第三人供给确保。在告贷到期后,告贷人逾期还款等等这样的状况呈现,那么,完成担保物权后还能申述吗?针对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整理了相关常识,假如遇到这样的事情,对相关内容有不太清楚的当地,能够阅览下面文章,期望能够协助到你。
一、完成担保物权后还能申述吗
是能够申述的。
首要,依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则,债款应当清偿。告贷人不能归还告贷本息等,出借人是享有诉讼权力。
其次,典当物与第三人确保并存时,要看合同约好承当职责的顺位。如无清晰约好,典当物是告贷人的,必须先处置典当物,典当物缺乏的,才有权要求确保人承当清偿职责。
最终,完成担保物权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该程序中完结不能完成债务,债务人另行提申述讼,此有别于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准则。
综上,不能完成担保物权的状况下,债务人仍可向告贷人、确保人申述要求其归还欠款。
二、相关常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完成担保物权案子归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统辖的,由专门人民法院统辖。
第三百六十四条 同一债务的担保物有多个且所在地不同,请求人别离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完成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百六十五条 依照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则,被担保的债务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完成担保物权的次序有约好,完成担保物权的请求违背该约好的,人民法院裁决不予受理;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百六十六条 同一产业上建立多个担保物权,挂号在先的担保物权没有完成的,不影响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完成担保物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请求完成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请求书。请求书应当记明请求人、被请求人的名字或许称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详细的请求和现实、理由;
(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资料,包含主合同、担保合同、典当挂号证明或许他项权力证书,权力质权的权力凭据或许质权出质挂号证明等;
(三)证明完成担保物权条件成果的资料;
(四)担保产业现状的阐明;
(五)人民法院以为需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三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后,应当在五日内向被请求人送达请求书副本、贰言权力奉告书等文书。
被请求人有贰言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告诉后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一起阐明理由并供给相应的依据资料。
第三百六十九条 完成担保物权案子能够由审判员一人独任检查。担保产业标的额超越基层人民法院统辖规模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检查。
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检查完成担保物权案子,能够问询请求人、被请求人、好坏关系人,必要时能够依职权查询相关现实。
第三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就主合同的效能、期限、实行状况,担保物权是否有用建立、担保产业的规模、被担保的债务规模、被担保的债务是否已届清偿期等担保物权完成的条件,以及是否危害别人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检查。
被请求人或许好坏关系人提出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时检查。
第三百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检查后,按下列景象别离处理:
(一)当事人对完成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完成担保物权条件成果的,裁决允许拍卖、变卖担保产业;
(二)当事人对完成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能够就无争议部分裁决允许拍卖、变卖担保产业;
(三)当事人对完成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决驳回请求,并奉告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第三百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后,请求人对担保产业提出保全请求的,能够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保全的规则处理。
第三百七十四条 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定、裁决,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以为有过错的,能够向作出该判定、裁决的人民法院提出贰言。人民法院经检查,贰言建立或许部分建立的,作出新的判定、裁决吊销或许改动原判定、裁决;贰言不建立的,裁决驳回。
经过上文咱们可知,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承认调停协议、允许完成担保物权的裁决,当事人有贰言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好坏关系人有贰言的,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遭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期望上述内容对你有所协助,当然了,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咱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定见。问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极限的维护本身的和合法权益,维护你的利益不受损伤。
一、完成担保物权后还能申述吗
是能够申述的。
首要,依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则,债款应当清偿。告贷人不能归还告贷本息等,出借人是享有诉讼权力。
其次,典当物与第三人确保并存时,要看合同约好承当职责的顺位。如无清晰约好,典当物是告贷人的,必须先处置典当物,典当物缺乏的,才有权要求确保人承当清偿职责。
最终,完成担保物权是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该程序中完结不能完成债务,债务人另行提申述讼,此有别于民事诉讼中的“一事不再理”准则。
综上,不能完成担保物权的状况下,债务人仍可向告贷人、确保人申述要求其归还欠款。
二、相关常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完成担保物权案子归于海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统辖的,由专门人民法院统辖。
第三百六十四条 同一债务的担保物有多个且所在地不同,请求人别离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完成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百六十五条 依照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则,被担保的债务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事人对完成担保物权的次序有约好,完成担保物权的请求违背该约好的,人民法院裁决不予受理;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三百六十六条 同一产业上建立多个担保物权,挂号在先的担保物权没有完成的,不影响后顺位的担保物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完成担保物权。
第三百六十七条 请求完成担保物权,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请求书。请求书应当记明请求人、被请求人的名字或许称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详细的请求和现实、理由;
(二)证明担保物权存在的资料,包含主合同、担保合同、典当挂号证明或许他项权力证书,权力质权的权力凭据或许质权出质挂号证明等;
(三)证明完成担保物权条件成果的资料;
(四)担保产业现状的阐明;
(五)人民法院以为需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第三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后,应当在五日内向被请求人送达请求书副本、贰言权力奉告书等文书。
被请求人有贰言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告诉后的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一起阐明理由并供给相应的依据资料。
第三百六十九条 完成担保物权案子能够由审判员一人独任检查。担保产业标的额超越基层人民法院统辖规模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检查。
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检查完成担保物权案子,能够问询请求人、被请求人、好坏关系人,必要时能够依职权查询相关现实。
第三百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就主合同的效能、期限、实行状况,担保物权是否有用建立、担保产业的规模、被担保的债务规模、被担保的债务是否已届清偿期等担保物权完成的条件,以及是否危害别人合法权益等内容进行检查。
被请求人或许好坏关系人提出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同时检查。
第三百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检查后,按下列景象别离处理:
(一)当事人对完成担保物权无实质性争议且完成担保物权条件成果的,裁决允许拍卖、变卖担保产业;
(二)当事人对完成担保物权有部分实质性争议的,能够就无争议部分裁决允许拍卖、变卖担保产业;
(三)当事人对完成担保物权有实质性争议的,裁决驳回请求,并奉告请求人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第三百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请求后,请求人对担保产业提出保全请求的,能够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保全的规则处理。
第三百七十四条 适用特别程序作出的判定、裁决,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以为有过错的,能够向作出该判定、裁决的人民法院提出贰言。人民法院经检查,贰言建立或许部分建立的,作出新的判定、裁决吊销或许改动原判定、裁决;贰言不建立的,裁决驳回。
经过上文咱们可知,对人民法院作出的承认调停协议、允许完成担保物权的裁决,当事人有贰言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好坏关系人有贰言的,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遭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期望上述内容对你有所协助,当然了,你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咱们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定见。问询听讼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极限的维护本身的和合法权益,维护你的利益不受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