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05:05按照《物权法》的规则,团体土地一切权是指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对依法归于其一切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运用、收益、处置的权力。占有、运用、收益、处置是法律上一切权的权能。
占有,是指乡村团体对土地的实践操控;运用,是指在法律规则的范围内,乡村团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毅力运用其土地;收益,是指乡村团体能够经过对土地的运用等获得经济利益;处置权,是一切权的中心,决议着土地的归属,如乡村团体在契合法定的条件时,能够经过法定的程序将其一切的土地转让给国家。
团体土地一切权的特征有:
榜首,团体土地一切权是一种一切权,享有一切权的各项权能,即占有、运用、收益、处置权。
依据《物权法》第40条的规则,一切权人能够在自己一切的物上设定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以必定范围内的运用、收益为意图,以分配物之运用价值为内容而在别人之物上建立的物权。例如在我国乡村,虽然农人个人不是土地的一切权人,但农人仍然能够运用团体的土地在乡村缔造房子,此处农人享有的便是一种用益物权,农人个人能够对团体一切的土地占有、运用,但不享有处置权。
担保物权,是以确保特定债务的完成为意图而于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产业上设定的以分配和获得该特定产业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物权。例如,甲向乙。告贷1万元.期限为一年.为了向乙确保能够准时实行还款责任,将自己的摩托车交给乙保管,约好假如到期不能偿还l万元的告贷,乙能够将摩托车卖掉来完成债务,当然,剩余的价款应当返还给甲,但乙不能直接获得摩托车的一切权。在这里,乙享有的便是担保物权。
一切权包含占有、运用、收益、处置四项权能,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只享有占有、运用、收益等部分权能,因而一切权被称为彻底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被称为定限物权。
第二,团体土地一切权的主体是乡村团体。
依据《物权法》第60条和《土地办理法》第l0条的规则,乡村团体包含三种方式,即村农人团体、村以下乡村团体经济组织和城镇农人团体。除此之外,不存在其它的主体。
第三,团体一切的土地包含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此外,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规则归于国家一切的之外,归于乡村团体一切。
乡村团体一切的土地,能够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业用地,包含犁地和其他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的渔业出产的土地,也包含为农业出产服务的水库等配套设备用地;一类对错农业用地,包含宅基地、城镇公共设备用地等。
在了解团体土地一切权时,需求留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在我国,土地不允许私家一切,土地一切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人团体,制止生意土地,其转让也遭到严厉的约束,团体一切的土地只能经过法定程序转让给国家;二是团体能够抛弃其土地一切权,此刻,土地一切权主动归国家一切。
《物权法》
第39条:一切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依法享有占有、运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力。
第40条:一切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许动产上建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力,不得危害一切权人的权益。
第58条:团体一切的不动产和动产包含:
(一)法律规则归于团体一切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团体一切的建筑物、出产设备、农田水利设备:
(三)团体一切的教育、科学、文明、卫生、体育等设备:
(四)团体一切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第59条第l款:农人团体一切的不动产和动产,归于本团体成员团体一切。
第60条:关于团体一切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按照下列规则行使一切权:
(一)归于村农人团体一切的,由村团体经济组织或许乡民委员会代表团体行使一切权:
(二)别离归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人团体一切的,由村内各该团体经济组织或许乡民小组代表团体行使一切权;
(三)归于城镇农人团体一切的,由城镇团体经济组织代表团体行使一切权。
【相关规则】
《宪法》
第10条第l款和第2款:城市的土地归于国家一切。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则归于国家一切的以外,归于团体一切;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归于团体一切。
《土地办理法》
第8条第2款: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则归于国家一切的以外,归于农人团体一切;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团体一切。
第10条:农人团体一切的土地依法归于村农人团体一切的,由村团体经济组织或许乡民委员会运营、办理;现已别离归于村内两个以上乡村团体经济组织的农人团体一切的,由村内各该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或许乡民小组运营、办理;现已归于乡(镇)农人团体一切的,由乡(镇)乡村团体经济组织运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