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有哪些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05:19[摘要]每个人都会老去,当咱们不再年青的时分,咱们或许没有才能为自己发明夸姣的日子。可是,当咱们还在年青的时分,可认为自己将来预备一个很好的日子。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分资历检查,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收取养老金,直到逝世:-(一...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养老保险有哪些待遇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经社会保险部分资历检查,契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月收取养老金,直到逝世: -
(一)1998年7月1日后参与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 -
(二)1998年7月1日前(不含今日)参与工作,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
按月收取养老金的被保险人(含出境久居人员),有必要每年供给生计证明。-
第十六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指单位和被保险人都按规则规范缴费的年限。缴费年限按实践交纳养老保险费的月份累计核算。-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今日),被保险人已参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限核算为缴费年限。国有和县级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原干部和固定员工,在当地施行《广东省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则》前,依照国家原规则核算的接连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第十七条契合本法令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则的被保险人,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退休时的根底养老金月规范为地点市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百分之二十,个人帐户养老金月规范为个人帐户贮存额(含利息,下同)除以120。-
根底养老金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付出,个人帐户养老金从个人帐户中付出。养老金每年7月调整,地点市上年度员工平均薪酬负增长时不调整。-
第十八条契合本法令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则的被保险人,养老金由根底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退休时每月收取的根底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规范、养老金的调整以及来历按前条规则履行。过渡性养老金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付出,详细计发方法由施行细则规则。-
第十九条1998年7月1日后参与工作的被保险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不得收取根底养老金,只能一次收取其个人帐户贮存额,一起完结养老保险联系。-
1998年7月1日前(不含今日)参与工作的被保险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十年的,不得收取根底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只能一次收取个人帐户贮存额和一次性晚年补贴,一起,完结养老保险联系。一次性晚年补贴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付出,其规范由施行细则规则。-
第二十条1998年7月1日前(不含今日)现已离退休的被保险人,坚持原养老金水平,统一按根底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调整。-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人退休前出境久居,个人帐户贮存额退还给被保险人 ,一起完结养老保险联系。被保险人退休后出境久居,由社会保险部分持续付出养老金。被保险人逝世,个人帐户贮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第二十二条被保险人退休后逝世的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日子困难补助费由社会保险部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则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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