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撤销婚姻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19:41(一)行政程序,即到婚姻登记机关恳求吊销婚姻。
因钳制成婚,契合下列条件的,受钳制的一方能够向原办理该成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恳求吊销婚姻:
1、恳求人提出恳求时距成婚登记之日或受钳制的一方康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不超越1年。
2、两边无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问题,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声明。
3、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自己的身份证、成婚证;(2)要求吊销婚姻的书面恳求;(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挽救证明,或许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钳制成婚的判决书。
(二)司法程序,即受钳制一方的婚姻当事人到法院申述要求吊销婚姻。
当事人受钳制成婚,但不完全契合上述(一)中的条件的,在法定期间内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吊销婚姻。除受钳制成婚之外,以任何理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许吊销婚姻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