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12:34洛阳裁决委员会裁决规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公平、及时地裁决经济胶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洛阳裁决委员会(以下简称裁决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裁决法》(以下简称裁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矩。
第二条 相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之间发作的合同胶葛和其他产业权益胶葛,能够依法向裁决委员会恳求裁决。
裁决委员会不受理因下列胶葛和争议提出的裁决恳求:
(一)婚姻、收养、监护、抚养、承继胶葛;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三)劳作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安排内部的农业承揽合同胶葛。
第三条 当事人选用裁决方法处理胶葛,应当两边自愿达到裁决协议。裁决协议包含合同中缔结的裁决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法在胶葛发作前或许胶葛发作后达到的恳求裁决的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包含信函、恳求、庭审笔录等。
裁决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恳求裁决的意思表明;
(二)裁决事项;
(三)选定本裁决委员会的意思表明。
第四条 当事人在裁决协议中选定的裁决委员会称号不行精确,但在逻辑上具有排他性,不会发作歧义的,均认为是选定洛阳裁决委员会。当事人协议向裁决委员会恳求裁决的,即视为赞同依照本规矩进行裁决。
当事人在裁决协议中一起挑选两个裁决组织或一起挑选裁决和诉讼两种方法处理争议时,能够依据受理在先的准则承认统辖。
第五条 裁决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改变、免除、停止或许无效以及存在与否,不影响裁决协议的效能。
裁决庭有权承认合同的效能。
第六条 当事人对裁决协议的效能有贰言的,能够恳求裁决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许恳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一方恳求裁决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恳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假如裁决委员会现已作出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裁决协议的效能有贰言,应当在初次开庭前提出;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应当在初次提交答辩书前提出。
第七条 当事人对争议是否涉外有贰言的,由裁决庭作出决定。
第二章 恳求与受理
第八条 当事人恳求裁决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有裁决协议;
(二)有详细的裁决恳求和现实、理由;
(三)归于本裁决委员会的受理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