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购房契税需要提供婚姻证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5 07:18近来国家税务总局表明,交税人在请求处理家庭仅有一般住宅契税优惠时,无须供给原民政部分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不过,税务机关在受理交税人家庭仅有一般住宅契税优惠请求时,应做好交税人家庭成员情况确定作业。假如交税人为成年人,能够结合户口簿、成婚(离婚)证等信息判别其婚姻情况。无法做出判别的,能够要求其供给许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情况的真实性做出许诺。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简化契税处理流程撤销(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的布告》,清晰税务部分在受理契税申报交税时,不再要求交税人供给(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进一步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减轻交税人办税担负。
税务总局交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政策规定,购买家庭(成员规模包含购房者自己、爱人及未成年子女)仅有一般住宅能够享用契税优惠税率。此前,对请求享用该项优惠政策的交税人,依据交税人供给资料,难以确定交税人婚姻情况的,税务部分要求其供给民政部分开具的(无)婚姻记载证明。
布告清晰,交税人在请求处理家庭仅有一般住宅契税优惠时,无须供给原民政部分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不过,税务机关在受理交税人家庭仅有一般住宅契税优惠请求时,应做好交税人家庭成员情况确定作业。假如交税人为成年人,能够结合户口簿、成婚(离婚)证等信息判别其婚姻情况。无法做出判别的,能够要求其供给许诺书,就其申报的婚姻情况的真实性做出许诺。假如交税人为未成年人,可结合户口簿等资料确定家庭成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