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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工作时间”突然变成无聊坐班,应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6 07:47

问:我应聘到一家公司作业的时分,说好了我不必坐班。后来咱们两边签劳作合同的时分,也在作业时间一项上清清楚楚地写好了“弹性作业制”。后来我就依照约好,在有作业的时分就到单位干活,没有作业的时分就不去单位。但是,咱们司理前些天忽然要求我每天打卡上班,说是公司要规范化办理,从头修订了规章制度,而且说这事没有商议的地步,要求我有必要遵守。
我想知道,已然最初公司在劳作合同中约好了我能够不坐班,现在公司有权力单方面经过规则改动合同约好,要求我有必要打卡坐班吗?
答:你们单位的做法是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则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十六条规则,用人单位拟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许劳作合同约好的内容不一致,劳作者恳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好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这也就是说,你与公司签定的劳作合同在效能方面要优于单位规章,因而你能够要求持续保持“弹性作业制”的上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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