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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讨债权却过了诉讼时效欠款还能要回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0 08:06
追讨债务却过了诉讼时效欠款还能要回吗?
原告7年前的债务,却因中心没有向法院建议根据,7年后向法院提出上诉时,法院不予支撑,原因是已过诉讼时效。10月29日,彭泽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同轮胎欠款买卖合同纠纷案,因原告唐明(化名)未供给7年来债务的追讨根据,被告赵林(化名)辩称原告唐明的诉讼已过时效,法院终究采用赵林的定见,驳回了唐明的诉讼请求。
家住彭泽的唐明,是一名轿车维修站的老板,兼营轮胎专卖,而赵林是一名卡车业主,由于生意上的来往,彼此之间很熟。
2003年-2004年,赵林的车辆一向在唐明的店里替换或购买轮胎。2004年4月25日,赵林在唐明处购买轮胎后出具欠条一张,并载明:欠唐明轮胎款3400元,约定于年末还清,逾期未还,每天按5%收取滞纳金。
后来,赵林一向没有还这笔欠款,唐明在屡次追讨无果的前提下,一纸诉状将赵林告上法院,要求赵林给付这笔欠款以及滞纳金。
一审法院审理后以为,原告唐明与被告赵林之间的买卖合同联系,依法建立,唐明凭欠条索款,也契合法律规定。赵林在法庭上辩称,唐明供给不了7年之内的追讨根据,现在现已过了诉讼时效。后来,唐明在法院释明的举证期限内,也没有供给追讨的根据,法院对赵林的辩称予以采用。唐明的诉讼请求由于已过诉讼时效,依法不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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