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可否再诉精神损害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16:29
协议离婚后可否再诉精力危害补偿
协议离婚后不能再恳求精力危害补偿。因为离婚手续现已办完,不能再申述离婚问题。假如再申述只能以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这个情况下很难支撑你的建议,而且也很难有这个方面的依据。
【网友问询】
我与陈某于2012年10月成婚。因为婚前缺少了解,婚后,陈某经常因一些家庭小事对我大打出手。在朋友的劝说下,我决议与陈某离婚。2013年4月 3日我与陈某达到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处理了离婚手续。2014年5月16日,我以在婚姻存续期间,陈某对我施行家庭暴力,使我身体遭受损伤与精力遭受巨大苦楚为由,向法院申述,要求陈某补偿精力危害抚慰金。我向陈某要求补偿我的精力危害补偿是否可以得到支撑?
【律师答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27条的规则“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危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现已清晰表明抛弃该项恳求,或许在处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撑。
协议离婚后不能再恳求精力危害补偿。因为离婚手续现已办完,不能再申述离婚问题。假如再申述只能以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这个情况下很难支撑你的建议,而且也很难有这个方面的依据。
【网友问询】
我与陈某于2012年10月成婚。因为婚前缺少了解,婚后,陈某经常因一些家庭小事对我大打出手。在朋友的劝说下,我决议与陈某离婚。2013年4月 3日我与陈某达到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处理了离婚手续。2014年5月16日,我以在婚姻存续期间,陈某对我施行家庭暴力,使我身体遭受损伤与精力遭受巨大苦楚为由,向法院申述,要求陈某补偿精力危害抚慰金。我向陈某要求补偿我的精力危害补偿是否可以得到支撑?
【律师答复】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27条的规则“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危害补偿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现已清晰表明抛弃该项恳求,或许在处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