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清算确定后与清算有关的行为范围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2 22:07我国现行〈合伙企业法〉不供认有限合伙这种方法,清晰制止在合伙企业的称号中运用“有限”或许“有限职责字样”?而且第2条在冠以合伙的界说中也清晰地规则了各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职责。
法令咨询:合伙企业清算确认后与清算有关的行为规模有哪些
律师答复:
(1)整理合伙企业产业,别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产业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断业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整理债款、债款;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款后的剩下产业;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许裁定活动。
相关法令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建立;可是,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一般合伙人。
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称号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第六十三条合伙协议除契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则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居处;
(二)履行业务合伙人应具有的条件和挑选程序;
(三)履行业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方法;
(四)履行业务合伙人的开除条件和替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职责;
(六)有限合伙人和一般合伙人彼此改变程序。
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能够用钱银、什物、知识产权、土地运用权或许其他产业权力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第六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应当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好如期足额交纳出资;未如期足额交纳的,应当承当补缴职责,并对其他合伙人承当违约职责。
第六十六条有限合伙企业挂号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名字或许称号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第六十七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一般合伙人履行合伙业务。履行业务合伙人能够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认履行业务的酬劳及酬劳提取方法。
第六十八条有限合伙人不履行合伙业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履行合伙业务:
(一)参加决议一般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加挑选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业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政会计报告;
(五)对触及本身利益的状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政会计账簿等财政材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遭到损害时,向有职责的合伙人建议权力或许提起诉讼;
(七)履行业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力时,催促其行使权力或许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供给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