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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应该怎样申请撤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8 22:44
一、扼要阐明
注册商标接连三年停止运用的,任何人能够向商标局提出吊销该注册商标的请求。
二、处理途径
请求吊销接连三年停止运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托付国家认可的商标署理组织处理。
(二)请求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处理。
三、处理过程
(一)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请求人能够自愿挑选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署理组织处理。一切在商标局存案的商标署理组织都发布在“署理组织”一栏中。
(二)请求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请求人能够依照以下过程处理:
预备请求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请求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交纳请求规费→查收是否予以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书
四、请求书件的预备
请求人处理吊销接连三年停止运用注册商标请求,应提交以下书件:
1、吊销接连三年停止运用注册商标请求书(应注明吊销理由);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提交请求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起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提交加盖请求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提交请求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提交商标署理托付书。
五、规费的交纳
每一件注册商标吊销请求的规费是1000元。
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请求人应向商标署理组织交纳吊销请求规费和署理费,商标局收取的吊销请求规费从该商标署理组织的预付款中扣除。
六、查收是否予以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书
商标局收到吊销请求后,将向商标注册人宣布关于供给注册商标运用依据的告诉。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人供给的注册商标的运用依据后,将对依据进行检查,作出是否予以吊销该注册商标的决议,并向注册人和请求人宣布是否予以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书。
假如是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商标局则将是否予以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书邮寄给该商标署理组织。
七、注意事项
1、请求人的称号、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络方式有必要填写清楚、精确,以便于联络。
2、请求人在提交请求前应查询该吊销商标的注册状况,以该商标的现注册人状况填写《吊销接连三年停止运用注册商标请求书》。
3、被请求吊销的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至少已满3年。
4、商标局作出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的,商标注册人能够在收到吊销决议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
八、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而,一切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令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7年2月修订,假如今后发作变化,或许在处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招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招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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