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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有哪些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02:34
确保合同其实也叫做担保合同,这两个的意思是相同的,假如要确保担保合同收效,那么必需求具有法令效能才干够,首要合同本身收效了保合同才干够收效。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莆田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确保合同收效要件
一、一般要件
担保合同收效的一般要件,是指欲使已树立的担保合同发作齐备的法令效能而应当具有的法令条件。合同收效的要件是判别合同是否具有法令效能的规范。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则了民事法令行为应当具有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明实在;不违背法令或许社会公共利益。
担保合同作为一种典型的民事法令行为,也应当具有《民法通则》所规则的民事行为有用的条件。
二、特别要件
一般说来,担保合同具有《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所规则的条件时,依法树立的担保合同,自树立时收效。而根据《担保法》的规则,下列担保合同需具有特别要件方能收效:
1.为运用外国政府或许世界经济组织借款进行转贷,由国家机关作为确保人的确保合同,应当报国务院同意。不然,根据《担保法解说》第六条的规则,该确保合同无效
2.典当合同。按照《担保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则,包含城市房地产或许村庄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航空器、船只、林木、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运用权、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的典当都应处理典当物挂号,典当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
3.质押合同。按照《担保法》第六十四条、第七十六条规则,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力凭据交给之日起收效,按照《担保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规则,以依法能够转让的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产业权出质的,须向主管部门处理出质挂号,质押合同自挂号之日起收效。
4.定金合同。《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则,定金合同从实践交给定金之日起收效。
法令特征
一、确保合同是有名合同
根据在法令上有无法定称号及内容,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确保合同是一种有名合同,即由法令直接规则其称号及内容的合同。法国、德国、日本对此在民法上都有清晰规则,我国所颁确保合同行的担保法中关于确保合同的称号和内容也作了清晰规则。
在实践的经济生活中,合同扑朔迷离,立法上不或许逐个尽头,悉数予以定名,只能按一规范,对常见的合同联系作出规则,清晰合同的称号和当事人的首要权力职责联系内容。这类在法令上有了清晰规则的合同便为有名合同,如生意、租凭、假贷、加工承包、运送、稳妥等合同都归于有名合同。另外在一些单行法,职我国的《经济合同法》、《担保法》中,规则了一些更为详细的有名合同,不过这些都是民法规则的详细化,一般不有新的准则打破。
无名合同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合同,即法令上没有规则其称号及内容的合同。如甲乙约好,只需乙学习勤勉,考上大学,甲便担负乙在上学期间的全部费用。无名合同的内容只需不违法,相同具有法令效能。
区别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的含义,在于处理合同胶葛时便于适用法令,有利于法令实务工作者处理胶葛。有名合同的胶葛应按法令的直接规则来处理,而无名合同胶葛的处理则可参照相似的有名合同或许根据有关合同的规则和民法的基本准则处理。
二、确保合同是从合同
根据有无主从联系,合同可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不以他种合同为存在的条件,能本身独立存在的合同为主合同;有必要以他种合同为条件的合同为从合同。确保联系是从归于主债联系而存在的,确保合同也因此具有从属性,是从归于主合同而存在的。
三、确保合同是单务合同
根据两边权力职责的有无关联性,可将合同分为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当事人两边都承当必定职责的合同,叫做双务合同。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力与其职责是相互联系的,有权力必担职责,有职责也必享有权力。而单务合同则是当事人一方只承当职责不享有权力,另一方只享有权力而无须承当职责的合同,权力职责并没有关联性。确保合同便是确保人一方承当确保职责而不享有权力,主债款人只享有权力而无须承当职责的合同。确保合同是单务合同。确保合同因为合同首要是反映商品交换联系的,所以大多数合同都是两边合同,只需极少数不以商品交换为内容的合同是单务合同。确保是一种担保债款完结的合同,实质上不寻求经济利益,唯以担保为意图,因此是一种较为典型的单务合同。在确保合同中,确保人只承当确保职责而没有实体上的权力,债款人只享有确保请求权而不对确保人承当职责。
四、确保合同是无偿合同
根据合同的权力有无对价的特性,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享有权力有必要偿付相应的价值的合同,如获取货品有必要付出货款的生意合同,运用别人产业须交给租金的租借合平等。享有权力而不用偿付相应价值的合同,如赠与、借用、无息借款等。确保合同是无偿合同,也即债款人享有确保请求权,而不用向确保人偿付价值。
这便是一般状况来说的,但在实践生活中,确保人也或许取得必定的优点。这首要是因为因为确保人供给确保,使债款债款联系得以顺畅树立,故缔结确保合同的一起,债款人出于感谢和友善心思或许给予确保人必定的酬金或其他优点。但这是归于合同效能以外的问题,不归于确保合同联系的内容,因此并不影响确保合同的无偿性。
五、确保合同是诺成合同
根据合同的树立是否须以交给标的物为要件的规范,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当事人两边就合同必要条款经洽谈到达共同时即为树立的合同。除当事人经洽谈到达共同外,还需求交给标的物才干树立的合同,称之为实践合同,或称为要物合同。诺成合同有多种,如生意、租借、加工承包等,其特色在于不要求事前交给标的物,而仅意思表明到达共同即告树立。这是由这些合同的实质和意图决议的。其标的物的交给往往标志着合同的实行或完结,所以不或许作为树立时的条件要求。实践合同也有不少,如运送、保管等,除有协议外,一般还要交给运送物、保管物,不然合同就不能树立。确保合同是一种担保之债,归于比较典型的诺成性合同。其树立无须担保人交给产业,只需两边当事人意思表明共同,合同就告树立,可见,确保合同是诺成合同。
六、确保合同是附中止条件的合同
根据合同有无必定条件作为其效能发作或消除的根据,合同可分为附条件的合同和不附条确保合同件的合同。附条件合同的所附条件实践上反映着当事人的动机和意图。这儿所说的条件有中止条件和免除条件两类。中止条件是指在条件未出现时,合同的效能将中止或中止状况;免除条件是指条件出现时,合同效能随即免除。
确保合同是一种附中止条件的合同,这个条件便是债款人不实行债款。当债款人届期不践约实行债款时,即条件出现时,确保合同始发作实践效能。而在正常状况下,也便是债款人按期实行债款,即条件没有出现时,确保合同的效能则处于中止或“待发”状况。在这种景象下,尽管确保合同中的权力和职责现已确认,但债款人尚不能对确保人行使确保请求权,确保人也不用实行他所承当的代为实行职责或负连带补偿职责。只需在债款人不实行债款的条件成果时,其间的权力职责才发作详细的法令效能。所以确保合同遍及被认为是附中止条件的合同。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确保合同的特征有许多,首要确保合同应当是归于的诺成合同,然后确保合同也是有名合同,在合同中能够附中止条件,假如对方没有到达合同中担保的条款的话,合同就停止。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需求找律师咨询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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