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与离婚裁定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0 03:43离婚法令咨询律师细解离婚证与离婚判决的差异
离婚证与离婚判决都是证明夫妻关系免除的证明文书,持有离婚证或离婚判决的公民都有再婚的权力(患有医学上以为不能成婚而又未治好的人在外)。
离婚证是夫妻两边以为夫妻关系已决裂,无法保持现存的婚姻关系,两边到婚姻登记机关请求自愿离婚,并对子女、产业已有承认的处理,婚姻登记机关承认后同意离婚时发给请求免除夫妻关系的两边当事人的证明文书。
离婚判决是夫妻两边自愿离婚,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调停无效,依法判决离婚时发给两边当事人的离婚证明文件。离婚判决书中应载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产业的切割及对子女抚育、教育的责任。
离婚判决因法院受理离婚案子而发作,法院的离婚判决收效后,即发作两边当事人婚姻关系停止的法令结果,离婚证是根据婚姻关系的两边当事人经过协议方法停止婚姻关系而获得的证明,该证明的法令结果也是两边当事人婚姻关系停止,因而二者的性质和法令结果相同,但获得方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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