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法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的理解与适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15:55
担保物权包含留置权,典当权,质权等等权力,而完结担保物权便是为了完结前面几个权力,当事人假如要完结担保物权的话,有必要向法院恳求,不能够直接找担保人对担保物进行处理,他需求满意民诉法里面临完结担保物权的规则,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一下民诉法完结担保物权程序的了解和适用的相关内容。
对民诉法完结担保物权程序的了解与适用
一、完结担保物权的相关法令规则
在《民诉法》进行第2次批改前,学界和实务界对怎么完结担保物权存在不同观念,首要原因之一是法令对怎么完结担保物权规则得不行清晰详细。完结担保物权的相关规则首要有:《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规则,债款人不实行债款的,债款人有权依照法令的规则以典当物折价或许以变卖典当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归还。这个规则其实十分准则、抽象,仅规则了债款人享有的权力,对完结权力的方法却未作规则,缺少可操作性,在司法实践中也由此引起了一些争议。
1995年10月1日开端实施的《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则:“债款实行期届满典当权人未受清偿的,能够与典当人协议以典当物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该典当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典当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该条规则清晰了典当权的完结方法,即假如典当权人与典当人通过洽谈不能对典当物的处理达成协议,典当权人维权的仅有途径就只能通过诉讼处理了。
在《物权法》颁行前,典当权人完结典当权的程序便是先通过洽谈处理典当物,协议不成就只能提申述讼了。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则:“典当权人与典当人未就典当权完结方法达成协议的,典当权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典当产业。”明显,这一规则与前述《担保法》的规则不一致。在典当权的完结方法中,对“协议不成”的景象,前者规则的是通过诉讼方法处理,后者规则的是通过实行程序处理(直接恳求法院拍卖、变卖典当产业偿债)。为此,《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就该法与《担保法》的效能联接作出规则:“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则不一致的,适用本法。”也便是说,《物权法》实施后,关于典当权的完结方法上,关于“协议不成的”能够恳求人民法院直接拍卖、变卖典当产业来完结,无须通过诉讼方法处理了。前述这些规则,都秉承了自力救助和公力救助相结合的做法,即先由当事人洽谈,达不成协议再寻求司法途径处理。
但实践中,当事人能通过洽谈一致处理担保产业完结担保物权的几率十分低,许多债款人、担保人下落不明,有的“玩失踪”,有的在用以担保的产业上又设置他项权力,乃至将现已用于担保的产业再行处置,凡此种种,底子不肯合作,因而,公力救助就显得尤为重要。应当说《物权法》作这样的规则是考虑到了这个要素。可是,《物权法》的规则也有必定缺憾,该法未清晰典当权人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典当产业的详细程序。不仅如此,关于担保物权中的质权人、留置权人怎么完结其担保物权与典当权的完结,《物权法》则作了不同的规则。《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则:“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或许发作当事人约好的完结质权的景象,质权人能够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产业折价,也能够就拍卖、变卖质押产业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则:“留置权人与债款人应当约好留置产业后的债款实行期间;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款人两个月以上实行债款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在外。债款人逾期未实行的,留置权人能够与债款人协议以留置产业折价,也能够就拍卖、变卖留置产业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物权法》之所以对典当权与质权、留置权在完结方法上作不同规则,首要是因为典当权人并未实践操控典当物,典当权人与典当人洽谈不成时有必要依托公权力来完结。而质权、留置权其标的均为搬运占有的动产,为质权人、留置权人实践掌控,在洽谈不成的情况下,可直接拍卖、变卖,相对而言对公权力的依靠程度较低。这是从法理视点讲的,但实践是,假如质权人与出质人、留置权人与债款人协议不成,质权人、留置权人直接拍卖、变卖担保产业是很难的。常见的是,出质人、债款人非但不加以合作,反而会想方设法地进行阻遏。因而,质权、留置权的完结往往也是需求公权力介入的。
为处理上述这些实践问题,2012年《民诉法》进行了严重批改,并创设了完结担保物权程序。在第一百九十六条中规则:“恳求完结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恳求完结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令,向担保产业所在地或许担保物权挂号地底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七条又规则:“人民法院受理恳求后,经检查,契合法令规则的,裁决拍卖、变卖担保产业,当事人根据该裁决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实行;不契合法令规则的,裁决驳回恳求,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可是,这种担保物权的完结方法究竟是一种什么程序呢?笔者以为,完结担保物权程序归于非诉程序,是一种与诉讼程序相对应的处理非诉讼事情的程序,即无须通过审判程序处理民事权益争议,仅需求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恳求在承认某种法令现实存在的基础上完成某种实体权益,能够视为一种特别的实行程序。
在2012年《民诉法》进行第2次批改前,司法实践中担保物权人鲜有通过直接向法院恳求拍卖、变卖担保产业的方法来完结其担保物权的。一般的做法仍是通过诉讼途径处理。如张三向李四告贷,张以自己或别人的房产作典当,并处理了他项权挂号。张三到期无力归还告贷,李四则申述张三还款并承认典当权有用。通过一审,乃至二审、再审,李四拿到收效判定后,再恳求法院强制实行。在张三拒不自动如期实行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的情况下,法院再裁决拍卖或变卖张三的房产用以完成李四的债款(完结李四的典当权)。这几乎是一种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广泛认同的操作形式。这种完结担保物权的程序杂乱繁琐,耗时吃力,功率低下,本钱很高,真实难以习惯新形势的需求,也不利于对权力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信任在《民诉法》通过第2次批改,自2013年1月1日实施后,担保物权人能依法方便高效地完成自己的担保物权。
二、对完结担保物权程序的了解及详细适用
担保物权包含典当权、质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的意图在于以对债款人或许第三人供给担保的物优先受偿的方法担保债款的清偿。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则,恳求完结担保物权,由恳求人(首要是担保物权人,也包含其他有权恳求完结担保物权的人,如担保人,出质人,债款人等)依照《物权法》等法令,向人民法院提出。根据《物权法》的规则,假如当事人设定的是典当权,当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或许发作当事人约好的完结典当权的景象时,典当权人能够与典当人协议以典当产业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该典当产业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协议不成,则恳求法院依法拍卖或许变卖该典当产业,以其价款完成典当权人的债款。可是,《物权法》并未清晰规则质权人和留置权人也能够恳求法院拍卖、变卖担保产业。
本着相同业务相同处理的法令解说准则,加之《民诉法》抽象规则的是完结担保物权程序,并非仅指完结典当物权程序,笔者以为,关于担保物权中的质权和留置权的完结亦应相同适用。详细来说,假如当事人设定的是质权,当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或许发作当事人约好的完结质权的景象时,质权人能够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产业折价或许拍卖、变卖偿债,如协议不成,能够恳求法院依法拍卖或许变卖该质押产业,以其价款完成质权人的债款。
当然,根据《物权法》的规则,出质人也有权恳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假如出质人恳求质权人在债款实行期间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而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产业偿债。关于留置权的完结,留置权人与债款人应当约好留置产业后的债款实行期间;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款人两个月以上的债款实行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在外。债款人逾期不实行的,留置权人能够与债款人协议以留置产业折价或许洽谈就拍卖、变卖留置产业所得的价款偿债。协议不成的,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产业以其价款受偿。相同,依照《物权法》的规则,债款人能够恳求留置权人在债款实行期间届满后行使留置权(协议折价,或许拍卖、变卖留置产业);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款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产业,用以偿债。
完结担保物权程序的详细操作过程为:人民法院受理恳求后,经检查,契合法令规则的,作出拍卖、变卖担保产业的裁决,该裁决属收效裁决,一经作出即发作法令效能。该裁决书是当事人向法院恳求强制实行的根据。假如裁决确有过错,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当事人收到裁决后,还应向法院恳求实行,法院收到实行恳求后,依法拍卖、变卖担保产业,以其价款完成债款,然后完结担保物权;关于当事人的恳求不契合法令规则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驳回恳求的裁决,该裁决也是收效裁决,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但能够向人民法院另行提申述讼,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益之争。至于在完结担保物权程序中,详细由法院哪个部分处理,《民诉法》并未作出规则,最高法院应发文予以清晰。如前所述,已然完结担保物权程序可视为一种特别的实行程序,笔者以为宜由实行部分详细处理,即由实行部分进行检查,作出裁决,并受理当事人的实行恳求。
三、司法实践中应当留意的问题
1、关于统辖法院问题
《民诉法》规则,恳求完结担保物权的人向担保产业所在地或许担保物权挂号地底层人民法院提出。便是说,担保产业所在地、担保物权挂号地的底层人民法院都有统辖权,以先立案的法院为准,这个不难了解。可是,关于质押中的权力质押,其标的为所有权以外的可让渡的产业权力,并非有形产业,天然也无产业所在地,一般应以产业权力挂号地确认统辖法院。当然,也有人以为,关于这种景象,担保产业所在地便是权力凭据持有人所在地。而留置权归于法定担保物权,一起又归于非挂号物权,故应以担保产业所在地确认统辖法院。此外,关于多个担保物分属几个法院辖区,或许担保物有多个挂号地的景象,各个法院均有统辖权,恳求人可向其间恣意一个底层法院提出恳求。
2、关于未经挂号的担保物权问题
《民诉法》完结担保物权程序中尽管并未限制担保权人的担保权须经挂号为条件,但结合《担保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则,特别动产典当权假如未经挂号,将缺少公示公信功用,假如当事人对担保物权的存在或许担保的规模、数额等方面存在争议,笔者以为,应当通过诉讼程序处理,不宜直接裁决拍卖、变卖担保产业。究竟完结担保物权程序归于非诉程序,该准则自身短缺实体检查才能。
3、关于完结担保物权的实体法令根据
《民诉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则完结担保物权得依照《物权法》等法令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出恳求。这儿的“物权法等法令”应当了解为不完全罗列,除《物权法》外,还包含《合同法》、《民用航空法》、《海商法》等,都归于完结担保物权的实体法令根据(当然,《担保法》也归于这个领域,不过其许多规则已被《物权法》的相关规则所替代)。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则:“发包人未依照约好付出价款的,承包人能够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付出价款。发包人逾期不付出的,除依照建造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能够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造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许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合同法》这一规则赋予了承包人一项法定权力,这项权力的性质归于担保物权。
综上,因为《民诉法》归于程序法,尽管其对完结担保物权的详细程序作了规则,但在处理详细案子中,仍是要适用《物权法》等实体法的规则作出处理。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对民诉法完结担保物权的了解与适用,完结担保物权归于特别程序,需求通过法院的处理来得以完结,信任看过上文之后,你对这方面也现已有所了解了,咱们在开端任何的程序的时分,都是需求熟知他的法令规则的。
对民诉法完结担保物权程序的了解与适用
一、完结担保物权的相关法令规则
在《民诉法》进行第2次批改前,学界和实务界对怎么完结担保物权存在不同观念,首要原因之一是法令对怎么完结担保物权规则得不行清晰详细。完结担保物权的相关规则首要有:《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规则,债款人不实行债款的,债款人有权依照法令的规则以典当物折价或许以变卖典当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归还。这个规则其实十分准则、抽象,仅规则了债款人享有的权力,对完结权力的方法却未作规则,缺少可操作性,在司法实践中也由此引起了一些争议。
1995年10月1日开端实施的《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则:“债款实行期届满典当权人未受清偿的,能够与典当人协议以典当物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该典当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典当权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该条规则清晰了典当权的完结方法,即假如典当权人与典当人通过洽谈不能对典当物的处理达成协议,典当权人维权的仅有途径就只能通过诉讼处理了。
在《物权法》颁行前,典当权人完结典当权的程序便是先通过洽谈处理典当物,协议不成就只能提申述讼了。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则:“典当权人与典当人未就典当权完结方法达成协议的,典当权人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典当产业。”明显,这一规则与前述《担保法》的规则不一致。在典当权的完结方法中,对“协议不成”的景象,前者规则的是通过诉讼方法处理,后者规则的是通过实行程序处理(直接恳求法院拍卖、变卖典当产业偿债)。为此,《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就该法与《担保法》的效能联接作出规则:“担保法与本法的规则不一致的,适用本法。”也便是说,《物权法》实施后,关于典当权的完结方法上,关于“协议不成的”能够恳求人民法院直接拍卖、变卖典当产业来完结,无须通过诉讼方法处理了。前述这些规则,都秉承了自力救助和公力救助相结合的做法,即先由当事人洽谈,达不成协议再寻求司法途径处理。
但实践中,当事人能通过洽谈一致处理担保产业完结担保物权的几率十分低,许多债款人、担保人下落不明,有的“玩失踪”,有的在用以担保的产业上又设置他项权力,乃至将现已用于担保的产业再行处置,凡此种种,底子不肯合作,因而,公力救助就显得尤为重要。应当说《物权法》作这样的规则是考虑到了这个要素。可是,《物权法》的规则也有必定缺憾,该法未清晰典当权人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典当产业的详细程序。不仅如此,关于担保物权中的质权人、留置权人怎么完结其担保物权与典当权的完结,《物权法》则作了不同的规则。《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则:“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或许发作当事人约好的完结质权的景象,质权人能够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产业折价,也能够就拍卖、变卖质押产业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则:“留置权人与债款人应当约好留置产业后的债款实行期间;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款人两个月以上实行债款的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在外。债款人逾期未实行的,留置权人能够与债款人协议以留置产业折价,也能够就拍卖、变卖留置产业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物权法》之所以对典当权与质权、留置权在完结方法上作不同规则,首要是因为典当权人并未实践操控典当物,典当权人与典当人洽谈不成时有必要依托公权力来完结。而质权、留置权其标的均为搬运占有的动产,为质权人、留置权人实践掌控,在洽谈不成的情况下,可直接拍卖、变卖,相对而言对公权力的依靠程度较低。这是从法理视点讲的,但实践是,假如质权人与出质人、留置权人与债款人协议不成,质权人、留置权人直接拍卖、变卖担保产业是很难的。常见的是,出质人、债款人非但不加以合作,反而会想方设法地进行阻遏。因而,质权、留置权的完结往往也是需求公权力介入的。
为处理上述这些实践问题,2012年《民诉法》进行了严重批改,并创设了完结担保物权程序。在第一百九十六条中规则:“恳求完结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恳求完结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令,向担保产业所在地或许担保物权挂号地底层人民法院提出。”第一百九十七条又规则:“人民法院受理恳求后,经检查,契合法令规则的,裁决拍卖、变卖担保产业,当事人根据该裁决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实行;不契合法令规则的,裁决驳回恳求,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可是,这种担保物权的完结方法究竟是一种什么程序呢?笔者以为,完结担保物权程序归于非诉程序,是一种与诉讼程序相对应的处理非诉讼事情的程序,即无须通过审判程序处理民事权益争议,仅需求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恳求在承认某种法令现实存在的基础上完成某种实体权益,能够视为一种特别的实行程序。
在2012年《民诉法》进行第2次批改前,司法实践中担保物权人鲜有通过直接向法院恳求拍卖、变卖担保产业的方法来完结其担保物权的。一般的做法仍是通过诉讼途径处理。如张三向李四告贷,张以自己或别人的房产作典当,并处理了他项权挂号。张三到期无力归还告贷,李四则申述张三还款并承认典当权有用。通过一审,乃至二审、再审,李四拿到收效判定后,再恳求法院强制实行。在张三拒不自动如期实行收效法令文书确认的责任的情况下,法院再裁决拍卖或变卖张三的房产用以完成李四的债款(完结李四的典当权)。这几乎是一种当事人和人民法院广泛认同的操作形式。这种完结担保物权的程序杂乱繁琐,耗时吃力,功率低下,本钱很高,真实难以习惯新形势的需求,也不利于对权力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信任在《民诉法》通过第2次批改,自2013年1月1日实施后,担保物权人能依法方便高效地完成自己的担保物权。
二、对完结担保物权程序的了解及详细适用
担保物权包含典当权、质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的意图在于以对债款人或许第三人供给担保的物优先受偿的方法担保债款的清偿。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则,恳求完结担保物权,由恳求人(首要是担保物权人,也包含其他有权恳求完结担保物权的人,如担保人,出质人,债款人等)依照《物权法》等法令,向人民法院提出。根据《物权法》的规则,假如当事人设定的是典当权,当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或许发作当事人约好的完结典当权的景象时,典当权人能够与典当人协议以典当产业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该典当产业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如协议不成,则恳求法院依法拍卖或许变卖该典当产业,以其价款完成典当权人的债款。可是,《物权法》并未清晰规则质权人和留置权人也能够恳求法院拍卖、变卖担保产业。
本着相同业务相同处理的法令解说准则,加之《民诉法》抽象规则的是完结担保物权程序,并非仅指完结典当物权程序,笔者以为,关于担保物权中的质权和留置权的完结亦应相同适用。详细来说,假如当事人设定的是质权,当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或许发作当事人约好的完结质权的景象时,质权人能够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产业折价或许拍卖、变卖偿债,如协议不成,能够恳求法院依法拍卖或许变卖该质押产业,以其价款完成质权人的债款。
当然,根据《物权法》的规则,出质人也有权恳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假如出质人恳求质权人在债款实行期间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而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产业偿债。关于留置权的完结,留置权人与债款人应当约好留置产业后的债款实行期间;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款人两个月以上的债款实行期间,但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在外。债款人逾期不实行的,留置权人能够与债款人协议以留置产业折价或许洽谈就拍卖、变卖留置产业所得的价款偿债。协议不成的,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产业以其价款受偿。相同,依照《物权法》的规则,债款人能够恳求留置权人在债款实行期间届满后行使留置权(协议折价,或许拍卖、变卖留置产业);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款人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产业,用以偿债。
完结担保物权程序的详细操作过程为:人民法院受理恳求后,经检查,契合法令规则的,作出拍卖、变卖担保产业的裁决,该裁决属收效裁决,一经作出即发作法令效能。该裁决书是当事人向法院恳求强制实行的根据。假如裁决确有过错,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当事人收到裁决后,还应向法院恳求实行,法院收到实行恳求后,依法拍卖、变卖担保产业,以其价款完成债款,然后完结担保物权;关于当事人的恳求不契合法令规则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驳回恳求的裁决,该裁决也是收效裁决,当事人不得提出上诉,但能够向人民法院另行提申述讼,通过诉讼程序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益之争。至于在完结担保物权程序中,详细由法院哪个部分处理,《民诉法》并未作出规则,最高法院应发文予以清晰。如前所述,已然完结担保物权程序可视为一种特别的实行程序,笔者以为宜由实行部分详细处理,即由实行部分进行检查,作出裁决,并受理当事人的实行恳求。
三、司法实践中应当留意的问题
1、关于统辖法院问题
《民诉法》规则,恳求完结担保物权的人向担保产业所在地或许担保物权挂号地底层人民法院提出。便是说,担保产业所在地、担保物权挂号地的底层人民法院都有统辖权,以先立案的法院为准,这个不难了解。可是,关于质押中的权力质押,其标的为所有权以外的可让渡的产业权力,并非有形产业,天然也无产业所在地,一般应以产业权力挂号地确认统辖法院。当然,也有人以为,关于这种景象,担保产业所在地便是权力凭据持有人所在地。而留置权归于法定担保物权,一起又归于非挂号物权,故应以担保产业所在地确认统辖法院。此外,关于多个担保物分属几个法院辖区,或许担保物有多个挂号地的景象,各个法院均有统辖权,恳求人可向其间恣意一个底层法院提出恳求。
2、关于未经挂号的担保物权问题
《民诉法》完结担保物权程序中尽管并未限制担保权人的担保权须经挂号为条件,但结合《担保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则,特别动产典当权假如未经挂号,将缺少公示公信功用,假如当事人对担保物权的存在或许担保的规模、数额等方面存在争议,笔者以为,应当通过诉讼程序处理,不宜直接裁决拍卖、变卖担保产业。究竟完结担保物权程序归于非诉程序,该准则自身短缺实体检查才能。
3、关于完结担保物权的实体法令根据
《民诉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则完结担保物权得依照《物权法》等法令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出恳求。这儿的“物权法等法令”应当了解为不完全罗列,除《物权法》外,还包含《合同法》、《民用航空法》、《海商法》等,都归于完结担保物权的实体法令根据(当然,《担保法》也归于这个领域,不过其许多规则已被《物权法》的相关规则所替代)。如《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则:“发包人未依照约好付出价款的,承包人能够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付出价款。发包人逾期不付出的,除依照建造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能够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能够恳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造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许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合同法》这一规则赋予了承包人一项法定权力,这项权力的性质归于担保物权。
综上,因为《民诉法》归于程序法,尽管其对完结担保物权的详细程序作了规则,但在处理详细案子中,仍是要适用《物权法》等实体法的规则作出处理。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对民诉法完结担保物权的了解与适用,完结担保物权归于特别程序,需求通过法院的处理来得以完结,信任看过上文之后,你对这方面也现已有所了解了,咱们在开端任何的程序的时分,都是需求熟知他的法令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