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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与正式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05:05

教导期一般交税人与正式一般交税人有哪些不同点?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交税人交税教导期办理办法〉的告诉》(国税发[2010]40号)第七条规则,教导期交税人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送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穿插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八条规则,主管税务机关对教导期交税人实施定量限额出售专用发票。
(一)实施交税教导期办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越十万元;其他一般交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应依据企业实践运营状况从头核定。
(二)教导期交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施按次定量操控,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交税人的运营状况核定每次专用发票的供给数量,但每次出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越25份。
教导期交税人领购的专用发票未使用完而再次领购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售专用发票的份数不得超越核定的每次领购专用发票份数与未使用完的专用发票份数的差额。
第九条规则,教导期交税人一个月内屡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2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出售专用发票。
预缴增值税时,交税人应供给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依据其供给的专用发票记账联核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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