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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单位办理医保的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1 11:33

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一同出台的文件规则,已参保的用人单位,持续在原市或区县医保经办组织处理。而关于新建立或新参保的用人单位,要按照相关特点挑选相应医疗保险经办组织:1.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和灞桥区(简称“城六区”)行政区域...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新参保单位处理医保的手续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一同出台的文件规则,已参保的用人单位,持续在原市或区县医保经办组织处理。而关于新建立或新参保的用人单位,要按照相关特点挑选相应医疗保险经办组织:
1.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和灞桥区(简称“城六区”)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在市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处理医疗保险手续:
⑴驻本市的部下及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含大、中专院校)、社会团体;
⑵省属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⑶中心、省、市属、部队企业(国有、团体、股份制企业);
⑷外商投资企业;
⑸在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挂号的民营、私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
2.城六区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挂号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各区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处理医疗保险手续。
3.驻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县、周至县、户县、蓝田县以及高新、经开等“六区两基地”的一切用人单位在驻地区县(开发区、基地)医疗保险经办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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