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当何时做出承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4 11:44
在签订合同的时分是能够对对方许诺一些东西的,许诺的也是归于需求办到的,那么当事人应当挑选在什么时分做出这个许诺了?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当事人应当何时做出许诺
《合同法》规则,许诺应当在要约确认的期限内告诉要约人。许诺不需求告诉的,依据买卖习气或许要约的要求作出许诺的行为时收效。
选用数据电文局势缔结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接纳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体系的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未知道特定体系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体系的初次时刻,视为抵达时刻。
要约没有确认许诺期限的,许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则抵达:
1、要约以对话办法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许诺,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2、要约以非对话办法作出的,许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抵达。
许诺应当具有哪些条件
依的一般理论,许诺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许诺有必要由受人作出。要约和许诺都是相对人的行为,要约只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有拘束力,因而,只要受要约人才有许诺的才能。受要约人的许诺,能够由其自己或其代理人作出,无行为才能人由其监护人作出。其他人作出的许诺的意思标明,不发生合同建立的法令作用,但能够视为一项要约。
2、许诺有必要向要约人作出。许诺是对要约的赞同,只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有拘束力。对要约人以外的人作出的许诺,合同不能建立。向要约人的代理人进行许诺,与向要约人自己许诺具有相同的法令效力。
3、许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共同。许诺是受要约人乐意依照要约的全部内容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所以,许诺欲获得建立合同的法令作用,就有必要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共同,舍此便不能建立合同。假如受要约人在许诺中对要约的内容作出本质改变的,便不构成许诺,而应视为对原要约的回绝而作出的一项新的要约,或称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许酬劳、实行期限、实行地址和办法、违约责任和处理争议办法等的改变,是对要约内容的本质性改变的,除要约人及时标明对立或许要约标明许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改变的以外,该许诺有用,合同的内容以许诺的内容为准。在实务中,一项合同的建立,往往要通过要约、反要约、再反要约,直至许诺这样几番讨价还价的进程,而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的位置也随之而数次彼此倒置。
4、许诺应在要约有用期内作出。许诺的这一要件,依要约是否定有许诺期限分为两种状况:定有许诺期限的要约,许诺须于期限内作出方为有用许诺;不决有许诺期限的要约,如属口头要约,许诺须由受要约人当即作出才为有用,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如是以非对话办法作出的,则应由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许诺。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做出许诺有必要要在要约确认的期限内奉告要约人的,一般来说的话这个许诺能够对错书面许诺,能够直接打一个电话给当地也能够,可是一旦许诺之后就有必要要办到,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当事人应当何时做出许诺
《合同法》规则,许诺应当在要约确认的期限内告诉要约人。许诺不需求告诉的,依据买卖习气或许要约的要求作出许诺的行为时收效。
选用数据电文局势缔结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体系接纳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体系的时刻,视为抵达时刻;未知道特定体系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体系的初次时刻,视为抵达时刻。
要约没有确认许诺期限的,许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则抵达:
1、要约以对话办法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许诺,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
2、要约以非对话办法作出的,许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抵达。
许诺应当具有哪些条件
依的一般理论,许诺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许诺有必要由受人作出。要约和许诺都是相对人的行为,要约只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有拘束力,因而,只要受要约人才有许诺的才能。受要约人的许诺,能够由其自己或其代理人作出,无行为才能人由其监护人作出。其他人作出的许诺的意思标明,不发生合同建立的法令作用,但能够视为一项要约。
2、许诺有必要向要约人作出。许诺是对要约的赞同,只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有拘束力。对要约人以外的人作出的许诺,合同不能建立。向要约人的代理人进行许诺,与向要约人自己许诺具有相同的法令效力。
3、许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共同。许诺是受要约人乐意依照要约的全部内容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标明,所以,许诺欲获得建立合同的法令作用,就有必要在内容上与要约的内容共同,舍此便不能建立合同。假如受要约人在许诺中对要约的内容作出本质改变的,便不构成许诺,而应视为对原要约的回绝而作出的一项新的要约,或称反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许酬劳、实行期限、实行地址和办法、违约责任和处理争议办法等的改变,是对要约内容的本质性改变的,除要约人及时标明对立或许要约标明许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改变的以外,该许诺有用,合同的内容以许诺的内容为准。在实务中,一项合同的建立,往往要通过要约、反要约、再反要约,直至许诺这样几番讨价还价的进程,而要约人与受要约人的位置也随之而数次彼此倒置。
4、许诺应在要约有用期内作出。许诺的这一要件,依要约是否定有许诺期限分为两种状况:定有许诺期限的要约,许诺须于期限内作出方为有用许诺;不决有许诺期限的要约,如属口头要约,许诺须由受要约人当即作出才为有用,但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如是以非对话办法作出的,则应由受要约人在合理期限内作出许诺。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做出许诺有必要要在要约确认的期限内奉告要约人的,一般来说的话这个许诺能够对错书面许诺,能够直接打一个电话给当地也能够,可是一旦许诺之后就有必要要办到,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