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及资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00:13山东省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程序及资料
行政许可
事项称号
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行政许可
法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承办单位
山东省开展和变革委员会
受省政府托付
施行行政许可
的根据
省政府鲁政字[1997]205号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
建立行政许可
需供给的资料
(一)建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的资料
1、请求人向省政府报送的请求建议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请示文件一式三份,请求人所属市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初审定见;
2、建议建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剖析陈述,拟建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3、建议人一起签署的建议人协议;
4、建议人以什物出资的,提交由财物评价组织出具的财物评价陈述和其他建议人对什物财物评价成果的书面承认。触及国有财物的须提交由国有财物管理部门出具的评价成果承认文件;
5、按规则须界定为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的建议人持有的股份,须提交由国有财物管理部门出具的股权承认文件;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建议人的审计陈述。
7、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定见书;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称号预先核准通知书;
9、建议人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和股东会(股东大会)赞同出资的抉择;
10、各建议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的有用复印件;
11、建议人为公司制企业的,供给挂号所在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构成证明;
12、其他相关资料。
(二)有限责任公司改变为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的资料
1、请求人向省政府报送的请示文件一式三份,请求人所属市政府或主管部门的初审定见;
2、有限责任公司改变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剖析陈述,拟改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赞同改变的抉择;
4、有限责任公司各股东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的有用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关审计陈述;
6、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定见书;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称号预先核准通知书;
8、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建立时的原始申报资料和工商注册挂号证明,进行过股本和股东变化的,需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改变挂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