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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打工被欠工资可受劳动法保护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2 14:05
我于2005年2月到一家公司上班,该公司于5月20日
无故辞退
我,并拖欠我当月的薪酬3000多元。我想请求劳作裁定,可是我参加工作时是研究生三年级,还有2个月才结业,请问我是学生,算劳作者吗?
刘晓原律师答:你与该公司有劳作联系,公司应按合同约好给你薪酬酬劳。现公司辞退你,还拖欠当月薪酬,其做法违反了劳作法律法规的规则。因而,你可向公司所在地劳作督查大队告发或向劳作裁定委提起劳作裁定,要求公司付出你的薪酬,并
补偿
你的丢失。你其时尽管读研究生未结业,但不影响你向公司要求给付被拖欠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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