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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代理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什么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3 05:41
新民诉法修改了,最大的改动便是删去“经人民法院答应的其他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的规则。因而,诉讼代理人一般是律师或许法令工作者。那么诉讼代理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什么资料?下文听讼网小编为我们具体回答,欢迎阅览。
诉讼代理人除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则提交授权托付书外,还应当依照下列规则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资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资料;
(二)底层法令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令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底层法令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坐落本辖区内的证明资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托付人有近亲属联系的证明资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作人事联系的证明资料;
(五)当事人地点社区、单位引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引荐资料和当事人归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资料;
(六)有关社会集体引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契合本解说第八十七条规则条件的证明资料。
附:
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能够托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列人员能够被托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底层法令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许工作人员;(三)当事人地点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集体引荐的公民。
2、《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托付别人代为诉讼,有必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由托付人签名或许盖章的授权托付书。
授权托付书有必要记明托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供认、抛弃、改变诉讼请求,进行宽和,提起反诉或许上诉,有必要有托付人的特别授权。
旅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许托交的授权托付书,有必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联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许由当地的爱国华侨集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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