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权农村宅基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6 04:45乡村宅基地怎么确权?乡村宅基地确权有哪些相关规则?下面经过收拾材料对乡村宅基地确权彻底解读。
(1)乡村乡民一户只能具有一处依法赞同运用不超越规则面积的宅基地,对宅基地超面积的,按不同的前史阶段处理: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前,乡村乡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至今未扩展用地面积的,能够按现有实践运用面积进行确权挂号。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施行前,乡村乡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越规则面积规范的,超越部分按其时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则处理后,能够按实践运用面积进行确权挂号。
1987 年《土地管理法》施行后,乡村乡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越规则面积规范的,依照实践赞同面积进行确权挂号,并在土地挂号簿和土地权力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越规范的面积,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子搬家、改建、翻建或政府依法施行规划从头建造时,按有关规则作出处理,并依照规则面积规范从头进行确权挂号。
(2)契合规则分户建房规范而未分户,现宅基地不超越分户算计面积的,不作为超面积处理。
(3)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裔)原在乡村合法获得的宅基地及房子,房子产权没有改变的,经该农人团体出具证明并布告无异议的,可依法办理土地挂号,在《团体土地运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力人为非本农人团体成员”。
(4)已具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人团体成员、非本农人团体成员的乡村或城镇居民,因承继房子占用乡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则挂号发证,在《团体土地运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力人为本农人团体原成员住所的合法承继人”。
(5)非本农人团体的农人,因地质灾害防治、新乡村建造、移民安顿等会集迁建,在契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人团体大多数成员赞同并经有权机关赞同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则确权挂号发证。
(6)关于没有权属来历证明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前史运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布告15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阅,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归于合法运用的,确认宅基地运用权。
(7)闲暇或房子崩塌、撤除两年以上未康复的宅基地,不确认运用权。已确认运用权的,由团体经济组织报人民政府赞同,刊出土地挂号,回收团体土地运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