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概念及特点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9 01:37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传统意义上,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尤其是指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笔者以为,家庭暴力应该作广义的解说,即指发作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发作的空间能够不局限于家庭,被害目标也不局限于妇女,暴力的指向能够是妻子、子女、爸爸妈妈、兄妹,乃至是老公。暴力损害目标应该包含一般家庭中的弱者,如妇女、儿童和白叟;特定家庭中的弱者,如"妻管严"的老公;某些特定时刻的弱者,如患病、残疾的家庭成员等。
二、家庭暴力的特色
(一)目标的特定性。一般来说,在一个家庭中,家庭暴力案子中的损害目标是特定的,其间妇女和儿童是首要的受害者。
二)行为的隐蔽性。暴力行为的隐蔽性取决于两个方面的要素,一是暴力发作的空间,家庭暴力一般发作在家庭中,不直接暴?在家庭成员以外的第三人面前。二是施暴者和受害者具有特别的人身联系,因为家庭成员之间的特别联系,其间包含必定程度的人身依附联系,往往致使受害者一方在遭到暴力损害后,依然逆来顺受、忍辱负重。表现为,既不活跃抵挡,又不活跃向家庭成员之外的第三者反映以求得协助和维护。因而,家庭暴力往往不能为家庭成员之外的其他人广为知晓,具有必定的稳蔽性。
(三)受害的严重性。这种严重性表现在暴力行为的经常性和极点性。就家庭成员之间发作的一般暴力行为而言,往往重复发作,如对家庭成员进行的体罚和殴伤、优待等行为,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具有长时间的Σ害性。有的暴力行为一开始就具有极点性,直接导致被害者逝世。
(四)社会的宽恕性。尽管家庭暴力案子因为种种原因,受害人往往不愿意自动寻求外界的维护,可是一起作业的搭档或许昂首不见垂头见的街坊是比较简单发觉的。因为家庭暴力往往被以为一个人的家庭内部事务,家庭成员以外的第三人往往持宽恕的情绪,尽管知晓但一般不加以干与,除非他以为现已到了深恶痛绝的境地。
(五)司法的被动性。这种被动性表现为国家对家庭暴力干涉的选择性。如,根据我国《刑法》第260条的规则,优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可是?有形成被害人重伤或许逝世的,归于自诉案子,被害人通知的才处理。
传统意义上,家庭暴力是指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尤其是指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笔者以为,家庭暴力应该作广义的解说,即指发作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家庭暴力发作的空间能够不局限于家庭,被害目标也不局限于妇女,暴力的指向能够是妻子、子女、爸爸妈妈、兄妹,乃至是老公。暴力损害目标应该包含一般家庭中的弱者,如妇女、儿童和白叟;特定家庭中的弱者,如"妻管严"的老公;某些特定时刻的弱者,如患病、残疾的家庭成员等。
二、家庭暴力的特色
(一)目标的特定性。一般来说,在一个家庭中,家庭暴力案子中的损害目标是特定的,其间妇女和儿童是首要的受害者。
二)行为的隐蔽性。暴力行为的隐蔽性取决于两个方面的要素,一是暴力发作的空间,家庭暴力一般发作在家庭中,不直接暴?在家庭成员以外的第三人面前。二是施暴者和受害者具有特别的人身联系,因为家庭成员之间的特别联系,其间包含必定程度的人身依附联系,往往致使受害者一方在遭到暴力损害后,依然逆来顺受、忍辱负重。表现为,既不活跃抵挡,又不活跃向家庭成员之外的第三者反映以求得协助和维护。因而,家庭暴力往往不能为家庭成员之外的其他人广为知晓,具有必定的稳蔽性。
(三)受害的严重性。这种严重性表现在暴力行为的经常性和极点性。就家庭成员之间发作的一般暴力行为而言,往往重复发作,如对家庭成员进行的体罚和殴伤、优待等行为,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具有长时间的Σ害性。有的暴力行为一开始就具有极点性,直接导致被害者逝世。
(四)社会的宽恕性。尽管家庭暴力案子因为种种原因,受害人往往不愿意自动寻求外界的维护,可是一起作业的搭档或许昂首不见垂头见的街坊是比较简单发觉的。因为家庭暴力往往被以为一个人的家庭内部事务,家庭成员以外的第三人往往持宽恕的情绪,尽管知晓但一般不加以干与,除非他以为现已到了深恶痛绝的境地。
(五)司法的被动性。这种被动性表现为国家对家庭暴力干涉的选择性。如,根据我国《刑法》第260条的规则,优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可是?有形成被害人重伤或许逝世的,归于自诉案子,被害人通知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