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假一赔十的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02:30
现在许多商家为了证明自己的是正品,就做出假一赔十的许诺,那商家假一赔十的许诺有法令效力吗?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假一赔十”归于商家自愿做出的许诺,是有利于顾客不利于商家自己的,对不利于自己的规则,法令不会干与。所以,假如顾客买到了冒充伪劣产品,而商家又有清晰的“假一赔十”告示,就能够认定是商家的实在意思表明完全能够振振有词的要求补偿。
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和顾客有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实行义务,但两边的约好不得违反法令、法规的规则。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供给的产品或许服务契合保证人身、产业安全的要求。对或许危及人身、产业安全的产品和服务,应当向顾客作出实在的阐明和清晰的警示,并阐明和标明正确运用产品或许承受服务的办法以及避免危害发作的办法。
经营者发现其供给的产品或许服务存在严峻缺点,即便正确运用产品或许承受服务依然或许对人身、产业安全形成危害的,应当当即向有关行政部门陈述和奉告顾客,并采纳避免危害发作的办法。
第三十五条 顾客在购买、运用产品时,其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能够向销售者要求补偿。销售者补偿后,归于生产者的职责或许归于向销售者供给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职责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许其他销售者追偿。
顾客或许其他受害人因产品缺点形成人身、产业危害的,能够向销售者要求补偿,也能够向生产者要求补偿。归于生产者职责的,销售者补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归于销售者职责的,生产者补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顾客在承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能够向服务者要求补偿。
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形成顾客产业危害的,应当依照顾客的要求,以修补、重作、替换、退货、补足产品数量、交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许补偿损失等方法承当民事职责。顾客与经营者还有约好的,依照约好实行。
第四十八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顾客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担任退货。
“假一赔十”归于商家自愿做出的许诺,是有利于顾客不利于商家自己的,对不利于自己的规则,法令不会干与。所以,假如顾客买到了冒充伪劣产品,而商家又有清晰的“假一赔十”告示,就能够认定是商家的实在意思表明完全能够振振有词的要求补偿。
法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顾客权益保护法》
经营者和顾客有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实行义务,但两边的约好不得违反法令、法规的规则。
第十八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供给的产品或许服务契合保证人身、产业安全的要求。对或许危及人身、产业安全的产品和服务,应当向顾客作出实在的阐明和清晰的警示,并阐明和标明正确运用产品或许承受服务的办法以及避免危害发作的办法。
经营者发现其供给的产品或许服务存在严峻缺点,即便正确运用产品或许承受服务依然或许对人身、产业安全形成危害的,应当当即向有关行政部门陈述和奉告顾客,并采纳避免危害发作的办法。
第三十五条 顾客在购买、运用产品时,其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能够向销售者要求补偿。销售者补偿后,归于生产者的职责或许归于向销售者供给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职责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许其他销售者追偿。
顾客或许其他受害人因产品缺点形成人身、产业危害的,能够向销售者要求补偿,也能够向生产者要求补偿。归于生产者职责的,销售者补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归于销售者职责的,生产者补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顾客在承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遭到危害的,能够向服务者要求补偿。
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形成顾客产业危害的,应当依照顾客的要求,以修补、重作、替换、退货、补足产品数量、交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许补偿损失等方法承当民事职责。顾客与经营者还有约好的,依照约好实行。
第四十八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顾客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担任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