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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8 16:36
夫妻离婚必定要到民政局进行挂号,预备离婚资料,那么哪些资料有必要用到呢?满意何种条件能离婚呢?下文将对其进行解说。
一、离婚满意的条件
依据《婚姻挂号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则,男女两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育和产业处理达到协议,可往民政部门婚姻挂号机关处理。
二、离婚需求的资料
1、协议离婚证件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两边当事人由于是协议离婚,婚姻挂号机关需求对两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检查,因而需求离婚两边当事人亲身参与,不能托付处理。一起,两边当事人所带着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产业切割和子女抚育权等问题达到共同认可。
2、诉讼离婚证件:
1)、结婚证;
2)、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收效的法律文书(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
别的,由于其时人挑选的是诉讼离婚,所带着的法律文书是其最好的证明,因而婚姻挂号机关不会再进行检查,所以即便只要一方参与,依然可凭法律文书处理相应地离婚手续
三、离婚挂号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两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挂号处提出请求。
2、两边当事人填写《请求离婚挂号声明书》,并在婚姻挂号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两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赞同协议内容的志愿,并在婚姻挂号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挂号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资料进行检查,契合离婚挂号条件的,予以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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