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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人员因工死亡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1 07:18

工伤人员因工逝世能够享用什么工伤保险待遇?答:从业人员因工逝世,其近亲属依照下列规则从工伤保险基金收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
规范为从业人员因工逝世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员工月均匀薪酬。
2、供养亲属抚恤金:
依照工伤人员逝世前12个月均匀月缴费薪酬的必定份额,发给其生前供给首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间,爱人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许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规范基础上添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份额之和不该高于100%。
计发规范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最低规范的,按最低规范计发。
工伤人员逝世前12个月均匀月缴费薪酬高于本市员工均匀薪酬300%的,依照本市员工均匀薪酬的300%核算;低于本市员工均匀薪酬60%的,依照本市员工均匀薪酬的60%核算。
2012年4月1日起,供养直系亲属定时抚恤金人均最低规范调整为每人每月786元;属孤寡老人或许孤儿的,其调整后的抚恤金规范不得低于872元/月。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从业人员因工逝世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工伤人员在罢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逝世的,其近亲属享用上述三项待遇。
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罢工留薪期满后逝世的,其近亲属享用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两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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