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合同是有偿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9 12:02
依据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职责是否存在对价联系,能够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依据合同的收效是否以交给为条件,将合同分为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那么,实践合同是有偿合同吗?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两边意思表明共同外,还须交给标的物或完结其他实际交给才干建立的合同。一般状况下,实践合同是有偿合同,可是也有无偿合同,比方赠与合同便是无偿实践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概念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有必要为此付出相应价值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买卖联系的合同都是有偿的,如买卖合同、租借合同、加工承包合同、运送合同、仓储合平等。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付出相应价值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平等。实践中,无偿合同数量比较少。而有的合同既能够是有偿的,也能够是无偿的,如自然人之间的保管合同、托付合平等,两边既能够约好是有酬劳的即有偿的保管、托付,也能够约好为没有酬劳即无偿的保管、托付。
需求留意的是,双务合同不必定便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不必定便是单务合同。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或许也要承当必定的职责,如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须向出借人付出酬劳,但归于双务合同,出借人有交给借用物的职责,借用人负有合理运用和如期返还的职责。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含义:
1、对职责的要求程度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承当较低的留意职责,如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因过错形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虽不能被革除悉数职责,但应酌情减轻职责;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当的职责要比无偿合同中承当的职责重,例如,有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因其过错形成保管物毁损灭失时,应负悉数补偿职责。
2、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缔结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具有彻底行为能力,约束行为能力人非经其法定代表人的赞同,不能建立较为严重的有偿合同;但关于一些法律上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如承受赠与等,约束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即便未取得法定代表人的赞同也能够缔结。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实践合同是否是有偿合同,要看对方当事人的约好,假如当事人约好要付出必定价值的,是有偿合同,反之,则是无偿合同。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两边意思表明共同外,还须交给标的物或完结其他实际交给才干建立的合同。一般状况下,实践合同是有偿合同,可是也有无偿合同,比方赠与合同便是无偿实践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概念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有必要为此付出相应价值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买卖联系的合同都是有偿的,如买卖合同、租借合同、加工承包合同、运送合同、仓储合平等。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付出相应价值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平等。实践中,无偿合同数量比较少。而有的合同既能够是有偿的,也能够是无偿的,如自然人之间的保管合同、托付合平等,两边既能够约好是有酬劳的即有偿的保管、托付,也能够约好为没有酬劳即无偿的保管、托付。
需求留意的是,双务合同不必定便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不必定便是单务合同。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或许也要承当必定的职责,如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须向出借人付出酬劳,但归于双务合同,出借人有交给借用物的职责,借用人负有合理运用和如期返还的职责。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含义:
1、对职责的要求程度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承当较低的留意职责,如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因过错形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虽不能被革除悉数职责,但应酌情减轻职责;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当的职责要比无偿合同中承当的职责重,例如,有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因其过错形成保管物毁损灭失时,应负悉数补偿职责。
2、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缔结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具有彻底行为能力,约束行为能力人非经其法定代表人的赞同,不能建立较为严重的有偿合同;但关于一些法律上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如承受赠与等,约束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即便未取得法定代表人的赞同也能够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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