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02:45
《关于处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等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的了解与适用
来历: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次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9月9日联合发布了法释〔2013〕21号《关于处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等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解说》清晰规则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违法的确认及处分问题,对依法精确惩治此类违法,供给了较为清晰的司法解说根据。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了解与适用,现就《解说》的拟定布景、起草过程中的首要考虑、首要内容等问题介绍如下。
一、《解说》的拟定布景
跟着信息技能的快速开展,以互联网为主体包含通信网、播送电视传输掩盖网在内的信息网络日益遍及,并呈现出“三网合一”的趋势。到2013年6月,我国网民已达5.91亿,手机网民已达4.64亿。信息网络的遍及,不只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开展,也方便了人们的作业、学习和日子,还推进了人民大众依法活跃行使表达权和监督权。与此一起,一些不法分子将信息网络作为一种新的违法渠道,任意施行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等违法违法活动。有人在信息网络上伪造实践歹意诋毁别人,危害别人名誉;有人使用社会灵敏热点问题,假造流言,误导民众,形成公共次序紊乱,乃至引发群体性事情;有人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去负面信息相挟制,讨取被害人或许被害单位资产,聚敛钱财;还有一些专门从事诋毁、炒作、删帖等活动的所谓“网络公关公司”及“网络推手”,违背国家规则,以盈利为意图,有偿供给删帖、发帖等服务,牟取巨额不合法利益。上述违法违法活动侵略了公民的名誉权、产业权等合法权益,损坏了社会公共次序和市场办理次序。广阔人民大众深受其害,社会各界对此反映激烈,要求依法惩治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各类违法违法活动。
近年来,国家为加强信息网络办理,规范信息网络次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令法规,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办理办法》等,对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开展起到了活跃效果。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等违法,是伴跟着信息网络的飞速开展而呈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尽管刑法对选用传统手法施行的上述违法早已作出了规则,但关于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上述违法,尚缺少有针对性的、清晰的、详细的规则,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法令适用不行清晰的问题。
为保证法令适用一致,依法惩治、有用防备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诋毁等违法,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当时大众反映比较激烈的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违法的法令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化调研,广泛寻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面的定见,起草了《解说》。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别离审议经过了《解说》。
二、《解说》起草过程中的首要考虑
为保证《解说》契合刑法规则精力,表现信息网络特色,习惯司法实践需求,在起草《解说》过程中,注重掌握以下几项准则:
榜首,安身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次序。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等违法,有的侵害了公民的名誉权、产业权,有的打乱了公共次序和市场办理次序。网络诋毁、传谣活动也阻碍了网民从信息网络上获取实在信息。《解说》经过依法惩治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诋毁、敲诈勒索等违法,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恢复名誉,维护公民产业权力不受侵略。一起,网络次序是实践社会公共次序的延伸,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规制网络行为,是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次序的实践需求。《解说》适应了新时期广阔人民大众对依法惩治信息网络违法、规范信息网络次序的遍及等待和迫切要求,紧密了刑事法网,依法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次序,为广阔人民大众发明杰出的社会环境。
第二,坚持罪刑法定准则,依法科学解说。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诋毁等违法,仅仅诋毁罪等传统违法在信息时代的新式表现形式,有实践的社会危害性。《解说》严厉按照刑法规则的诋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不合法运营罪的违法构成要件,针对网络违法的行为特征和实践危害,清晰了科罪量刑的详细规范。一起,《解说》对相关违法“情节严峻”的确认规范、共同违法的确认规范等也作出清晰规则。为依法惩治上述违法供给了清晰的司法解说根据,有助于一致司法规范,规范司法行为,保证严厉依法办案。
第三,清晰法令鸿沟,保证公民依法行使表达权和监督权。广阔网民经过网络表达定见、注重社会问题、进行舆论监督,是公民行使言辞自由权力、参加国家政治日子的重要方法。公民依法在信息网络上宣布言辞,一直遭到我国法令的维护。国家经过网络上的各种信息和谈论,能够了解社会状况和大众对公共事务的定见和主张。但网民在行使表达权的一起,不能触及法令底线。任何一个国家的法令都不会答应有诋毁别人的所谓“言辞自由”。出台《解说》不是为了“控制”网络言辞。《解说》厘清了在信息网络上宣布言辞的法令鸿沟,也严厉差异歹意诋毁、歹意传谣行为与不明真相发帖、转帖行为之间的鸿沟,有助于保证大众依法、充沛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极限地维护大众的言辞自由。
第四,注重教育引导,推进信息网络健康开展。《解说》一起还具有教育、引导效果,有助于促进广阔网民自觉规范上网言行,营建健康、活跃的网络环境,完成杰出的社会效果。一起,《解说》安身当时实践,依法打击大众反映激烈的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相关违法,有助于促进相关部分加强对信息网络的日常办理,完善网络违法违法防备机制,推进信息网络健康、有序开展。
三、《解说》的首要内容
《解说》共十个条文,首要包含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1)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违法的行为方法、入罪规范、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2)使用信息网络施行寻衅滋事违法的行为方法及详细确认;(3)使用信息网络施行敲诈勒索违法的行为方法及详细确认;(4)使用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的行为方法及数额规范;(5)所涉共同违法和违法竞合的处理;(6)对信息网络的意义进行了清晰界定,包含以核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核算机互联网、播送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大众敞开的局域网络。
(一)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违法的确认
《解说》榜首条至第四条别离规则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违法“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行为方法,“情节严峻”的入罪规范,“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时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以及诋毁信息数量的累计核算等问题。
1、“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确认
《解说》榜首条对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的“伪造实践诋毁别人”作出了详细规则,首要包含三种行为方法:
一是“伪造并分布”。即《解说》榜首款第(一)项规则的“伪造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是最为典型的网络诋毁行为方法,详细是指行为人伪造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后,由本人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行为人伪造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后,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后者也包含行为人伪造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后,付出酬劳招聘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
二是“篡改并分布”。即《解说》榜首款第(二)项规则的“将信息网络上触及别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该项规则首要针对“误解伪造”的景象。“篡改”是指“用作伪的手法改动或误解”,也便是“实质性修正”,即成心改动实践。如网络上呈现一个原始帖子,称“某被害人在某酒店与异性友人共进晚餐”。原帖内容或许是实在的,或许即便失真,也达不到“危害名誉”的程度。行为人为到达诋毁别人的意图,借题发挥,歹意地将原帖内容误解修正为“某被害人与其情妇在某酒店开房过夜”。这便是典型的“篡改”,且“篡改”后的内容现已危害了别人的名誉。实践中除“误解伪造”外、还存在成心扩展、烘托等景象。对此除非到达“实质性修正”的程度,不然一般不能确认为“篡改”。
三是“明知是伪造而分布”。即《解说》第二款规则的“明知是伪造的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情节恶劣的,以‘伪造实践诋毁别人’论”。本条前款两项规则是针对诋毁者,本款规则针对歹意传谣者。需求着重的是,假如行为人不明知是别人伪造的虚伪实践而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便对被害人的名誉形成了必定的危害,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准则,也不构成诋毁罪。实践中要严厉差异构成违法的歹意诋毁行为和一般网民在不明真相状况下进行的发帖、转帖行为。适用本款规则应留意掌握以下问题:
关于“明知”的确认。“明知”在刑法上包含两种景象:一是“知道”,即有根据证明行为人知道特定的实践,例如行为人及其“上家”均供认,行为人清晰知道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信息系“上家”伪造的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二是“应当知道”,即行为人虽否定自己知道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信息系伪造的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但根据相关根据,能够推定行为人知道该状况,且行为人对此不能作出合了解说。实践中,确认行为人“应当知道”要依法有据,不能片面指证,有必要根据相关根据资料归纳判别。在确认“应当知道”时应当特别稳重,要将歹意传谣者与不明真相的无歹意传谣者差异开来。实践中假如掌握禁绝或有争议的,应当本着“就低不就高”、“有利行为人”的准则,不确认为“应当知道”。
关于“情节恶劣”的确认。本款不只需求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并且要求到达“情节恶劣”的程度,才能以“伪造实践诋毁别人”论。首要考虑是,关于歹意传谣者与诋毁者也要差异对待。歹意传谣者不是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源头”,断定其行为性质,也应当留意调查详细情节的恶劣程度。需求阐明的是,“情节恶劣”不同于诋毁罪入罪规范的“情节严峻”,它指的是歹意传谣者“明知是伪造的实践而在信息网络上传达”行为的恶劣程度,如行为人的动机卑鄙、分布的诋毁信息内容狠毒、或许行为人长时间诋毁别人等。
2、“情节严峻”的确认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榜首款的规则,行为人伪造实践诋毁别人,有必要到达“情节严峻”的程度,依法才构成诋毁罪。《解说》第二条采纳罗列的方法,清晰了确认网络诋毁违法“情节严峻”的详细规范,规则了较为严厉的入罪门槛。
一是数量规范。《解说》第二条第(一)项规则,“同一诋毁信息实践被点击、阅读次数到达五千次以上,或许被转发次数到达五百次以上的”,应当确认为诋毁行为“情节严峻”。假如一个伪造的危害别人名誉的信息被众多人所点击、阅读而知晓,就阐明被害人的名誉现已遭到危害,具有实践的社会危害性。《解说》将被点击、阅读次数确认为“五千次”,是根据实证调研的成果,也参阅了有关司法解说的先例。将被转发次数确认为“五百次”,与被点击、阅读次数坚持一比十的联络,是根据网络传达规则,听取了专业部分定见,进行了技能论证,严厉审慎确认的。
需求留意的是,《解说》规则的上述数量规范,是指同一诋毁信息“实践”被点击、阅读或许被转发次数。这就意味着,在核算详细数量时,应当扣除被害人自己点击、阅读或许转发的次数,也应当扣除网站办理人员为维护网站而点击等的次数。此外,还应扣除其他成心虚增而点击等,导致计算失真的次数。
二是危害结果规范。《解说》第二条第(二)项规则,“形成被害人或许其近亲属精力失常、自残、自杀等严峻结果的”,应当确认为诋毁行为“情节严峻”。假如网络诋毁行为在实践日子中现已形成上述结果,显着具有实践的社会危害性,构成了违法。此种景象就不问诋毁信息实践被点击、阅读或许被转发次数,应当确认为“情节严峻”。
三是片面恶性规范。《解说》第二条第(三)项规则,“二年内曾因诋毁受过行政处分,又诋毁别人的”,应当确认为诋毁行为“情节严峻”。表现了刑法对行为人片面恶性、人身危险性的注重和点评。关于这种屡教不改,重复歹意诋毁别人的行为人,不管诋毁信息被点击、阅读、转发的次数,也不管是否形成被害人或许近亲属精力失常、自残、自杀等结果,也应当确认为“情节严峻”。
3、“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确认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诋毁罪除“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景象外,归于“通知才处理”的案子。关于“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诋毁案子,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为了清晰网络诋毁刑事案子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解说》第三条罗列了“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景象,既充沛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依法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惩治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诋毁违法。
关于“引发群体性事情的”景象。行为人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然后引发了群体性事情,显着归于现已对社会次序形成了实践的危害。关于“引发公共次序紊乱的”景象。首要是指波折国家的公共办理活动,引发生产次序、日子次序、学习次序、作业次序等公共次序的紊乱。关于“引发民族、宗教抵触的”景象。民族、宗教问题联络到国家一致、社会安稳、经济社会开展,归于非常重要的国家利益。假如行为人施行诋毁违法触及民族、宗教问题,然后引发民族、宗教抵触,损坏民族团结、宗教政策的,归于对国家利益形成了严峻危害。关于“诋毁多人,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景象。首要是考虑到,行为人不间断地歹意诋毁多人,不只侵略了各个被害人的名誉权,实践上也现已严峻危害了社会次序。假如对此也适用自诉程序,需求多个被害人别离提起自诉且需求并案处理,不利于实在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关于“危害国家形象,严峻危害国家利益的”景象。行为人经过诋毁特定的目标,抹黑我国的政治准则,危害我国的国家形象,触及国家利益,社会危害性大。关于“形成恶劣世界影响的”景象。首要是指诋毁外国首脑和政府首脑等,引发外事交涉、交际反对等景象。
广阔网民使用信息网络进行“网络反腐”,对反腐倡廉作业发挥了活跃的效果。一些糜烂案子最早便是在网络上曝光,引起有关部分的高度注重,随后得到了及时的处理。关于广阔网民经过信息网络检举、揭露别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分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发布调查成果。即便检举、揭露的部分内容失实,只需不是成心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或许不属明知是伪造的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而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就不该以诋毁罪追查刑事责任。可是,关于那些打着“网络反腐”的幌子,歹意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行为,尤其是有安排地大肆诋毁别人的行为,实践清楚,根据确实充沛,构成违法的,就应依法追查刑事责任。司法机关要严厉依法办案,严厉入罪规范,避免误伤那些活跃进行舆论监督、但部分告发内容失实的告发者。
(二)使用信息网络施行寻衅滋事违法的确认
信息网络既是作业、日子、学习的重要途径和手法,也是大众沟通交流的首要前言和渠道,表现出较强的“东西性”和“公共性”特征。《解说》第五条结合信息网络的上述两种特点,清晰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寻衅滋事违法的两种行为方法。
1、使用信息网络谩骂、恫吓别人的确认及处理
《解说》第五条榜首款规则,使用信息网络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损坏社会次序的,以寻衅滋事罪科罪处分。该款规则反映出信息网络的东西性特征。实践中需求掌握以下两点:一是假如使用信息网络谩骂特定的个人,则或许存在寻衅滋事罪与凌辱罪的竞合。假如谩骂别人情节恶劣,损坏社会次序的,应按照《解说》第九条的规则,按照处分较重的罪即寻衅滋事罪科罪处分。二是要严厉入罪规范。谩骂、恫吓行为有必要到达“情节恶劣”的程度,一起对社会次序形成了实践的损坏。关于一些网民在网络上宣泄不满,谩骂别人的,要重在教育,强化办理,一般不要容易适用本款规则按违法处理。
2、在信息网络上假造、分布虚伪信息,起哄捣乱的确认
《解说》第五条第二款规则:“假造虚伪信息,或许明知是假造的虚伪信息,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起哄捣乱,形成公共次序严峻紊乱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榜首款第(四)项的规则,以寻衅滋事罪科罪处分。”
信息网络具有显着的公共特点和社会特点。网络社会现已与实践社会融为一体,成为实践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信息必定会对实践社会发生直接的、实实在在的影响。清楚明了,假造虚伪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分布,起哄捣乱,然后形成公共次序严峻紊乱,此类行为具有实践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查刑事责任。实践中需求掌握以下两点:一是该款规则的“虚伪信息”,不是针对特定的自然人而伪造的虚伪实践,而是针对不特定的自然人或许单位、公共事情而假造的虚伪信息。假如针对特定的自然人,伪造危害其名誉的虚伪实践,并在网络上分布的,应当适用《解说》榜首条的规则处理。二是“形成公共次序严峻紊乱”,首要是指导致实践社会公共次序严峻紊乱。网络空间是实践社会的组成部分,行为人在信息网络上分布虚伪信息,起哄捣乱,在导致网络次序紊乱的一起,往往会导致实践社会公共次序的紊乱,乃至引发群体性事情等。对此以寻衅滋事罪科罪处分,于法有据。
(三)使用信息网络施行敲诈勒索违法的确认
《解说》第六条清晰规则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敲诈勒索违法的行为方法。
1、使用信息网络施行敲诈勒索违法的行为方法
《解说》第六条规则,“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去等方法处理网络信息为由,挟制、挟制别人,讨取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或许屡次施行上述行为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则,以敲诈勒索罪科罪处分。实践中,首要表现为“发帖型”敲诈勒索和“删帖型”敲诈勒索两种方法。“发帖型”敲诈勒索,是指行为人经过各种途径搜集到有关被害人的负面信息,然后自动联络被害人,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相关负面信息为由,挟制、挟制被害人,然后讨取资产。而“删帖型”敲诈勒索,是指行为人经过各种途径搜集到有关被害人的负面信息后,先在信息网络上发布,然后自动联络被害人,以删去上述负面信息为条件挟制、挟制被害人,然后讨取资产。与“发帖型”敲诈勒索比较,“删帖型”敲诈勒索一般要凭借必定的网络渠道。例如行为人自己树立或许运营所谓的“维权网站”,搜集不利于被害人的负面信息后,发布在该网站,然后与被害人联络并奉告该网站上有不利于被害人的负面信息,要求对方将特定数额的钱款存入指定的账户,不然就要持续在网络上发布或许炒作相关的负面信息。由此到达讨取资产的不合法意图。
2、使用信息网络施行敲诈勒索违法罪与非罪的鸿沟
《解说》第六条选用了“讨取”的表述,意味着确认敲诈勒索罪,要求行为人有必要有自意向被害人施行挟制、挟制并索要资产的行为。尤其是关于“删帖型”敲诈勒索,假如行为人没有自动与被害人联络删帖事宜,未施行挟制、挟制,而是在被害人自动上门联络恳求删帖的状况下,以“广告费”、“赞助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被害人费用的,不确认为敲诈勒索罪。假如被害人自动上门联络恳求删帖,但并不赞同付出费用,而行为人以不付出费用,或许不付出指定数额的费用就不删帖乃至将对负面信息进一步炒作为由,挟制、挟制被害人,然后讨取费用的,能够确认为敲诈勒索罪。此外,《解说》第六条选用的是“信息”而非“虚伪信息”的表述。行为人挟制将要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去的触及被害人的负面信息即便是实在的,但只需其出于不合法占有的意图,以发布、删去该负面信息为由讨取公私资产,依然构成敲诈勒索罪。
(四)使用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的确认
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不合法运营违法,反映出当时网络违法的不合法牟利特征杰出,安排链条显着。《解说》第七条规则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的行为方法和数额规范等问题。
1、“违背国家规则”的了解
《解说》第七条规则的确认行为人“违背国家规则”的根据,首要是指违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议》和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办理办法》的相关规则。按照《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议》的规则,使用互联网施行该决议榜首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违法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则追查刑事责任。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办理办法》,国家对运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施行答应准则,对非运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施行存案准则,未获得国家有关部分的答应,不得从事互联网有偿信息服务。当时,一些“网络公关公司”以盈利为意图供给不合法删帖服务,或许明知是虚伪信息而供给发布信息等服务,打乱了信息网络服务市场办理次序,归于未经国家答应,“经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供给信息或许网页制造等服务活动”中“等服务活动”的景象。
2、“以盈利为意图”的确认
当时,一些“网络公关公司”、“营销公司”经过在信息网络上进行信息炒作、发布不实信息等方法,招引大众注重,然后牟取不合法利益。这种以盈利为意图,经过信息网络向别人有偿供给删去信息服务,或许明知是虚伪信息,经过信息网络有偿供给发布信息等服务的行为,实践上是为诋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违法供给了传达虚伪信息的手法、渠道,扩展了信息网络上虚伪信息的影响规模。不只打乱网络次序,并且损坏了市场办理次序,是当时信息网络上种种乱象的重要推手,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以不合法运营罪科罪处分。关于单个网民并非专门从事运营活动,仅仅偶然一两次协助别人发帖,并收取必定费用的,即便数额到达了《解说》规则的规范,一般也不宜确认为“以盈利为意图”。
3、使用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的行为方法
《解说》第七条规则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的两种行为方法:一是经过信息网络有偿供给删去信息服务;二是明知是虚伪信息,经过信息网络有偿供给发布信息等服务。关于经过信息网络向别人有偿供给删去信息服务的,《解说》不要求行为人明知所删去的信息为虚伪信息。当时一些“网络公关公司”的首要事务是“删帖”事务,但删去的信息中有适当一部分是广阔网民发布的实在信息。国家依法维护网络用户合法的信息交流活动,这归于信息网络服务市场办理次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为人以盈利为意图,有偿删去信息网络用户发布的实在信息,其行为既侵略了广阔网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坏了信息网络服务市场办理次序,应当以不合法运营罪科罪处分。关于经过信息网络向别人有偿供给发布信息等服务的,《解说》清晰规则,有必要以行为人明知所发布的信息是虚伪信息为条件。假如行为人经过信息网络有偿供给发布信息服务,但发布的信息是实在的,即便收取了必定数额的费用,也不该确认为不合法运营罪。
4、不合法运营违法数额的确认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则的不合法运营罪,要求到达“情节严峻”的程度,才构成违法。“情节严峻”的规范在实践中首要表现为不合法运营数额或许违法所得数额。《解说》第七条榜首款清晰了个人和单位经过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情节严峻”的数额规范,即:个人不合法运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单位不合法运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此外,《解说》第二款还清晰了个人和单位经过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的数额规范,别离是“情节严峻”规范的五倍以上。契合该数额规范的,应依法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五)共同违法的确认和违法竞合的处理
1、共同违法的确认
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等违法,行为人在实践中或许面对资金、场所、技能等方面的困难,然后寻求别人的协助,然后触及共同违法问题。《解说》第八条规则:“明知别人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等违法,为其供给资金、场所、技能支持等协助的,以共同违法论处。”实践中关于共同违法的确认,有必要以行为人明知别人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等违法为条件。假如不明知别人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相关违法活动,即便客观上供给了资金、场所、技能等协助,也不能确认为共同违法。
2、违法竞合的处理
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违法,或许一起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则的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则的鼓动暴力抵抗法令施行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则的假造、成心传达虚伪恐惧信息罪等违法。针对司法实践的详细状况,《解说》第九条规则,关于上述景象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
来历: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次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9月9日联合发布了法释〔2013〕21号《关于处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等刑事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以下简称《解说》)。《解说》清晰规则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违法的确认及处分问题,对依法精确惩治此类违法,供给了较为清晰的司法解说根据。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了解与适用,现就《解说》的拟定布景、起草过程中的首要考虑、首要内容等问题介绍如下。
一、《解说》的拟定布景
跟着信息技能的快速开展,以互联网为主体包含通信网、播送电视传输掩盖网在内的信息网络日益遍及,并呈现出“三网合一”的趋势。到2013年6月,我国网民已达5.91亿,手机网民已达4.64亿。信息网络的遍及,不只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平稳开展,也方便了人们的作业、学习和日子,还推进了人民大众依法活跃行使表达权和监督权。与此一起,一些不法分子将信息网络作为一种新的违法渠道,任意施行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等违法违法活动。有人在信息网络上伪造实践歹意诋毁别人,危害别人名誉;有人使用社会灵敏热点问题,假造流言,误导民众,形成公共次序紊乱,乃至引发群体性事情;有人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去负面信息相挟制,讨取被害人或许被害单位资产,聚敛钱财;还有一些专门从事诋毁、炒作、删帖等活动的所谓“网络公关公司”及“网络推手”,违背国家规则,以盈利为意图,有偿供给删帖、发帖等服务,牟取巨额不合法利益。上述违法违法活动侵略了公民的名誉权、产业权等合法权益,损坏了社会公共次序和市场办理次序。广阔人民大众深受其害,社会各界对此反映激烈,要求依法惩治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各类违法违法活动。
近年来,国家为加强信息网络办理,规范信息网络次序,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令法规,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议》、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办理办法》等,对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开展起到了活跃效果。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等违法,是伴跟着信息网络的飞速开展而呈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尽管刑法对选用传统手法施行的上述违法早已作出了规则,但关于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上述违法,尚缺少有针对性的、清晰的、详细的规则,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法令适用不行清晰的问题。
为保证法令适用一致,依法惩治、有用防备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诋毁等违法,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当时大众反映比较激烈的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违法的法令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化调研,广泛寻求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专家学者等社会各方面的定见,起草了《解说》。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别离审议经过了《解说》。
二、《解说》起草过程中的首要考虑
为保证《解说》契合刑法规则精力,表现信息网络特色,习惯司法实践需求,在起草《解说》过程中,注重掌握以下几项准则:
榜首,安身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次序。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等违法,有的侵害了公民的名誉权、产业权,有的打乱了公共次序和市场办理次序。网络诋毁、传谣活动也阻碍了网民从信息网络上获取实在信息。《解说》经过依法惩治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诋毁、敲诈勒索等违法,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恢复名誉,维护公民产业权力不受侵略。一起,网络次序是实践社会公共次序的延伸,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规制网络行为,是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次序的实践需求。《解说》适应了新时期广阔人民大众对依法惩治信息网络违法、规范信息网络次序的遍及等待和迫切要求,紧密了刑事法网,依法打击此类违法行为,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次序,为广阔人民大众发明杰出的社会环境。
第二,坚持罪刑法定准则,依法科学解说。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诋毁等违法,仅仅诋毁罪等传统违法在信息时代的新式表现形式,有实践的社会危害性。《解说》严厉按照刑法规则的诋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不合法运营罪的违法构成要件,针对网络违法的行为特征和实践危害,清晰了科罪量刑的详细规范。一起,《解说》对相关违法“情节严峻”的确认规范、共同违法的确认规范等也作出清晰规则。为依法惩治上述违法供给了清晰的司法解说根据,有助于一致司法规范,规范司法行为,保证严厉依法办案。
第三,清晰法令鸿沟,保证公民依法行使表达权和监督权。广阔网民经过网络表达定见、注重社会问题、进行舆论监督,是公民行使言辞自由权力、参加国家政治日子的重要方法。公民依法在信息网络上宣布言辞,一直遭到我国法令的维护。国家经过网络上的各种信息和谈论,能够了解社会状况和大众对公共事务的定见和主张。但网民在行使表达权的一起,不能触及法令底线。任何一个国家的法令都不会答应有诋毁别人的所谓“言辞自由”。出台《解说》不是为了“控制”网络言辞。《解说》厘清了在信息网络上宣布言辞的法令鸿沟,也严厉差异歹意诋毁、歹意传谣行为与不明真相发帖、转帖行为之间的鸿沟,有助于保证大众依法、充沛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极限地维护大众的言辞自由。
第四,注重教育引导,推进信息网络健康开展。《解说》一起还具有教育、引导效果,有助于促进广阔网民自觉规范上网言行,营建健康、活跃的网络环境,完成杰出的社会效果。一起,《解说》安身当时实践,依法打击大众反映激烈的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相关违法,有助于促进相关部分加强对信息网络的日常办理,完善网络违法违法防备机制,推进信息网络健康、有序开展。
三、《解说》的首要内容
《解说》共十个条文,首要包含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1)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违法的行为方法、入罪规范、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2)使用信息网络施行寻衅滋事违法的行为方法及详细确认;(3)使用信息网络施行敲诈勒索违法的行为方法及详细确认;(4)使用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的行为方法及数额规范;(5)所涉共同违法和违法竞合的处理;(6)对信息网络的意义进行了清晰界定,包含以核算机、电视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等电子设备为终端的核算机互联网、播送电视网、固定通信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以及向大众敞开的局域网络。
(一)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违法的确认
《解说》榜首条至第四条别离规则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违法“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行为方法,“情节严峻”的入罪规范,“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时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以及诋毁信息数量的累计核算等问题。
1、“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确认
《解说》榜首条对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的“伪造实践诋毁别人”作出了详细规则,首要包含三种行为方法:
一是“伪造并分布”。即《解说》榜首款第(一)项规则的“伪造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是最为典型的网络诋毁行为方法,详细是指行为人伪造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后,由本人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行为人伪造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后,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后者也包含行为人伪造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后,付出酬劳招聘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
二是“篡改并分布”。即《解说》榜首款第(二)项规则的“将信息网络上触及别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该项规则首要针对“误解伪造”的景象。“篡改”是指“用作伪的手法改动或误解”,也便是“实质性修正”,即成心改动实践。如网络上呈现一个原始帖子,称“某被害人在某酒店与异性友人共进晚餐”。原帖内容或许是实在的,或许即便失真,也达不到“危害名誉”的程度。行为人为到达诋毁别人的意图,借题发挥,歹意地将原帖内容误解修正为“某被害人与其情妇在某酒店开房过夜”。这便是典型的“篡改”,且“篡改”后的内容现已危害了别人的名誉。实践中除“误解伪造”外、还存在成心扩展、烘托等景象。对此除非到达“实质性修正”的程度,不然一般不能确认为“篡改”。
三是“明知是伪造而分布”。即《解说》第二款规则的“明知是伪造的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情节恶劣的,以‘伪造实践诋毁别人’论”。本条前款两项规则是针对诋毁者,本款规则针对歹意传谣者。需求着重的是,假如行为人不明知是别人伪造的虚伪实践而在信息网络上发布、转发的,即便对被害人的名誉形成了必定的危害,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准则,也不构成诋毁罪。实践中要严厉差异构成违法的歹意诋毁行为和一般网民在不明真相状况下进行的发帖、转帖行为。适用本款规则应留意掌握以下问题:
关于“明知”的确认。“明知”在刑法上包含两种景象:一是“知道”,即有根据证明行为人知道特定的实践,例如行为人及其“上家”均供认,行为人清晰知道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信息系“上家”伪造的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二是“应当知道”,即行为人虽否定自己知道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信息系伪造的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但根据相关根据,能够推定行为人知道该状况,且行为人对此不能作出合了解说。实践中,确认行为人“应当知道”要依法有据,不能片面指证,有必要根据相关根据资料归纳判别。在确认“应当知道”时应当特别稳重,要将歹意传谣者与不明真相的无歹意传谣者差异开来。实践中假如掌握禁绝或有争议的,应当本着“就低不就高”、“有利行为人”的准则,不确认为“应当知道”。
关于“情节恶劣”的确认。本款不只需求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并且要求到达“情节恶劣”的程度,才能以“伪造实践诋毁别人”论。首要考虑是,关于歹意传谣者与诋毁者也要差异对待。歹意传谣者不是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源头”,断定其行为性质,也应当留意调查详细情节的恶劣程度。需求阐明的是,“情节恶劣”不同于诋毁罪入罪规范的“情节严峻”,它指的是歹意传谣者“明知是伪造的实践而在信息网络上传达”行为的恶劣程度,如行为人的动机卑鄙、分布的诋毁信息内容狠毒、或许行为人长时间诋毁别人等。
2、“情节严峻”的确认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榜首款的规则,行为人伪造实践诋毁别人,有必要到达“情节严峻”的程度,依法才构成诋毁罪。《解说》第二条采纳罗列的方法,清晰了确认网络诋毁违法“情节严峻”的详细规范,规则了较为严厉的入罪门槛。
一是数量规范。《解说》第二条第(一)项规则,“同一诋毁信息实践被点击、阅读次数到达五千次以上,或许被转发次数到达五百次以上的”,应当确认为诋毁行为“情节严峻”。假如一个伪造的危害别人名誉的信息被众多人所点击、阅读而知晓,就阐明被害人的名誉现已遭到危害,具有实践的社会危害性。《解说》将被点击、阅读次数确认为“五千次”,是根据实证调研的成果,也参阅了有关司法解说的先例。将被转发次数确认为“五百次”,与被点击、阅读次数坚持一比十的联络,是根据网络传达规则,听取了专业部分定见,进行了技能论证,严厉审慎确认的。
需求留意的是,《解说》规则的上述数量规范,是指同一诋毁信息“实践”被点击、阅读或许被转发次数。这就意味着,在核算详细数量时,应当扣除被害人自己点击、阅读或许转发的次数,也应当扣除网站办理人员为维护网站而点击等的次数。此外,还应扣除其他成心虚增而点击等,导致计算失真的次数。
二是危害结果规范。《解说》第二条第(二)项规则,“形成被害人或许其近亲属精力失常、自残、自杀等严峻结果的”,应当确认为诋毁行为“情节严峻”。假如网络诋毁行为在实践日子中现已形成上述结果,显着具有实践的社会危害性,构成了违法。此种景象就不问诋毁信息实践被点击、阅读或许被转发次数,应当确认为“情节严峻”。
三是片面恶性规范。《解说》第二条第(三)项规则,“二年内曾因诋毁受过行政处分,又诋毁别人的”,应当确认为诋毁行为“情节严峻”。表现了刑法对行为人片面恶性、人身危险性的注重和点评。关于这种屡教不改,重复歹意诋毁别人的行为人,不管诋毁信息被点击、阅读、转发的次数,也不管是否形成被害人或许近亲属精力失常、自残、自杀等结果,也应当确认为“情节严峻”。
3、“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确认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则,诋毁罪除“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景象外,归于“通知才处理”的案子。关于“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诋毁案子,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为了清晰网络诋毁刑事案子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解说》第三条罗列了“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七种景象,既充沛尊重当事人的处分权,依法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惩治严峻危害社会次序和国家利益的诋毁违法。
关于“引发群体性事情的”景象。行为人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然后引发了群体性事情,显着归于现已对社会次序形成了实践的危害。关于“引发公共次序紊乱的”景象。首要是指波折国家的公共办理活动,引发生产次序、日子次序、学习次序、作业次序等公共次序的紊乱。关于“引发民族、宗教抵触的”景象。民族、宗教问题联络到国家一致、社会安稳、经济社会开展,归于非常重要的国家利益。假如行为人施行诋毁违法触及民族、宗教问题,然后引发民族、宗教抵触,损坏民族团结、宗教政策的,归于对国家利益形成了严峻危害。关于“诋毁多人,形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景象。首要是考虑到,行为人不间断地歹意诋毁多人,不只侵略了各个被害人的名誉权,实践上也现已严峻危害了社会次序。假如对此也适用自诉程序,需求多个被害人别离提起自诉且需求并案处理,不利于实在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关于“危害国家形象,严峻危害国家利益的”景象。行为人经过诋毁特定的目标,抹黑我国的政治准则,危害我国的国家形象,触及国家利益,社会危害性大。关于“形成恶劣世界影响的”景象。首要是指诋毁外国首脑和政府首脑等,引发外事交涉、交际反对等景象。
广阔网民使用信息网络进行“网络反腐”,对反腐倡廉作业发挥了活跃的效果。一些糜烂案子最早便是在网络上曝光,引起有关部分的高度注重,随后得到了及时的处理。关于广阔网民经过信息网络检举、揭露别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关部分应当认真对待,负责任地核实,及时发布调查成果。即便检举、揭露的部分内容失实,只需不是成心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或许不属明知是伪造的危害别人名誉的实践而在信息网络上分布的,就不该以诋毁罪追查刑事责任。可是,关于那些打着“网络反腐”的幌子,歹意伪造实践诋毁别人的行为,尤其是有安排地大肆诋毁别人的行为,实践清楚,根据确实充沛,构成违法的,就应依法追查刑事责任。司法机关要严厉依法办案,严厉入罪规范,避免误伤那些活跃进行舆论监督、但部分告发内容失实的告发者。
(二)使用信息网络施行寻衅滋事违法的确认
信息网络既是作业、日子、学习的重要途径和手法,也是大众沟通交流的首要前言和渠道,表现出较强的“东西性”和“公共性”特征。《解说》第五条结合信息网络的上述两种特点,清晰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寻衅滋事违法的两种行为方法。
1、使用信息网络谩骂、恫吓别人的确认及处理
《解说》第五条榜首款规则,使用信息网络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损坏社会次序的,以寻衅滋事罪科罪处分。该款规则反映出信息网络的东西性特征。实践中需求掌握以下两点:一是假如使用信息网络谩骂特定的个人,则或许存在寻衅滋事罪与凌辱罪的竞合。假如谩骂别人情节恶劣,损坏社会次序的,应按照《解说》第九条的规则,按照处分较重的罪即寻衅滋事罪科罪处分。二是要严厉入罪规范。谩骂、恫吓行为有必要到达“情节恶劣”的程度,一起对社会次序形成了实践的损坏。关于一些网民在网络上宣泄不满,谩骂别人的,要重在教育,强化办理,一般不要容易适用本款规则按违法处理。
2、在信息网络上假造、分布虚伪信息,起哄捣乱的确认
《解说》第五条第二款规则:“假造虚伪信息,或许明知是假造的虚伪信息,在信息网络上分布,或许安排、指派人员在信息网络上分布,起哄捣乱,形成公共次序严峻紊乱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榜首款第(四)项的规则,以寻衅滋事罪科罪处分。”
信息网络具有显着的公共特点和社会特点。网络社会现已与实践社会融为一体,成为实践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信息必定会对实践社会发生直接的、实实在在的影响。清楚明了,假造虚伪信息并在信息网络上分布,起哄捣乱,然后形成公共次序严峻紊乱,此类行为具有实践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查刑事责任。实践中需求掌握以下两点:一是该款规则的“虚伪信息”,不是针对特定的自然人而伪造的虚伪实践,而是针对不特定的自然人或许单位、公共事情而假造的虚伪信息。假如针对特定的自然人,伪造危害其名誉的虚伪实践,并在网络上分布的,应当适用《解说》榜首条的规则处理。二是“形成公共次序严峻紊乱”,首要是指导致实践社会公共次序严峻紊乱。网络空间是实践社会的组成部分,行为人在信息网络上分布虚伪信息,起哄捣乱,在导致网络次序紊乱的一起,往往会导致实践社会公共次序的紊乱,乃至引发群体性事情等。对此以寻衅滋事罪科罪处分,于法有据。
(三)使用信息网络施行敲诈勒索违法的确认
《解说》第六条清晰规则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敲诈勒索违法的行为方法。
1、使用信息网络施行敲诈勒索违法的行为方法
《解说》第六条规则,“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去等方法处理网络信息为由,挟制、挟制别人,讨取公私资产,数额较大,或许屡次施行上述行为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则,以敲诈勒索罪科罪处分。实践中,首要表现为“发帖型”敲诈勒索和“删帖型”敲诈勒索两种方法。“发帖型”敲诈勒索,是指行为人经过各种途径搜集到有关被害人的负面信息,然后自动联络被害人,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相关负面信息为由,挟制、挟制被害人,然后讨取资产。而“删帖型”敲诈勒索,是指行为人经过各种途径搜集到有关被害人的负面信息后,先在信息网络上发布,然后自动联络被害人,以删去上述负面信息为条件挟制、挟制被害人,然后讨取资产。与“发帖型”敲诈勒索比较,“删帖型”敲诈勒索一般要凭借必定的网络渠道。例如行为人自己树立或许运营所谓的“维权网站”,搜集不利于被害人的负面信息后,发布在该网站,然后与被害人联络并奉告该网站上有不利于被害人的负面信息,要求对方将特定数额的钱款存入指定的账户,不然就要持续在网络上发布或许炒作相关的负面信息。由此到达讨取资产的不合法意图。
2、使用信息网络施行敲诈勒索违法罪与非罪的鸿沟
《解说》第六条选用了“讨取”的表述,意味着确认敲诈勒索罪,要求行为人有必要有自意向被害人施行挟制、挟制并索要资产的行为。尤其是关于“删帖型”敲诈勒索,假如行为人没有自动与被害人联络删帖事宜,未施行挟制、挟制,而是在被害人自动上门联络恳求删帖的状况下,以“广告费”、“赞助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被害人费用的,不确认为敲诈勒索罪。假如被害人自动上门联络恳求删帖,但并不赞同付出费用,而行为人以不付出费用,或许不付出指定数额的费用就不删帖乃至将对负面信息进一步炒作为由,挟制、挟制被害人,然后讨取费用的,能够确认为敲诈勒索罪。此外,《解说》第六条选用的是“信息”而非“虚伪信息”的表述。行为人挟制将要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去的触及被害人的负面信息即便是实在的,但只需其出于不合法占有的意图,以发布、删去该负面信息为由讨取公私资产,依然构成敲诈勒索罪。
(四)使用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的确认
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的不合法运营违法,反映出当时网络违法的不合法牟利特征杰出,安排链条显着。《解说》第七条规则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的行为方法和数额规范等问题。
1、“违背国家规则”的了解
《解说》第七条规则的确认行为人“违背国家规则”的根据,首要是指违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议》和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办理办法》的相关规则。按照《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议》的规则,使用互联网施行该决议榜首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构成违法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则追查刑事责任。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办理办法》,国家对运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施行答应准则,对非运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施行存案准则,未获得国家有关部分的答应,不得从事互联网有偿信息服务。当时,一些“网络公关公司”以盈利为意图供给不合法删帖服务,或许明知是虚伪信息而供给发布信息等服务,打乱了信息网络服务市场办理次序,归于未经国家答应,“经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供给信息或许网页制造等服务活动”中“等服务活动”的景象。
2、“以盈利为意图”的确认
当时,一些“网络公关公司”、“营销公司”经过在信息网络上进行信息炒作、发布不实信息等方法,招引大众注重,然后牟取不合法利益。这种以盈利为意图,经过信息网络向别人有偿供给删去信息服务,或许明知是虚伪信息,经过信息网络有偿供给发布信息等服务的行为,实践上是为诋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违法供给了传达虚伪信息的手法、渠道,扩展了信息网络上虚伪信息的影响规模。不只打乱网络次序,并且损坏了市场办理次序,是当时信息网络上种种乱象的重要推手,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以不合法运营罪科罪处分。关于单个网民并非专门从事运营活动,仅仅偶然一两次协助别人发帖,并收取必定费用的,即便数额到达了《解说》规则的规范,一般也不宜确认为“以盈利为意图”。
3、使用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的行为方法
《解说》第七条规则了使用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的两种行为方法:一是经过信息网络有偿供给删去信息服务;二是明知是虚伪信息,经过信息网络有偿供给发布信息等服务。关于经过信息网络向别人有偿供给删去信息服务的,《解说》不要求行为人明知所删去的信息为虚伪信息。当时一些“网络公关公司”的首要事务是“删帖”事务,但删去的信息中有适当一部分是广阔网民发布的实在信息。国家依法维护网络用户合法的信息交流活动,这归于信息网络服务市场办理次序的重要组成部分。行为人以盈利为意图,有偿删去信息网络用户发布的实在信息,其行为既侵略了广阔网民的合法权益,也损坏了信息网络服务市场办理次序,应当以不合法运营罪科罪处分。关于经过信息网络向别人有偿供给发布信息等服务的,《解说》清晰规则,有必要以行为人明知所发布的信息是虚伪信息为条件。假如行为人经过信息网络有偿供给发布信息服务,但发布的信息是实在的,即便收取了必定数额的费用,也不该确认为不合法运营罪。
4、不合法运营违法数额的确认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则的不合法运营罪,要求到达“情节严峻”的程度,才构成违法。“情节严峻”的规范在实践中首要表现为不合法运营数额或许违法所得数额。《解说》第七条榜首款清晰了个人和单位经过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情节严峻”的数额规范,即:个人不合法运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单位不合法运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许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此外,《解说》第二款还清晰了个人和单位经过信息网络施行不合法运营违法“情节特别严峻”的数额规范,别离是“情节严峻”规范的五倍以上。契合该数额规范的,应依法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五)共同违法的确认和违法竞合的处理
1、共同违法的确认
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等违法,行为人在实践中或许面对资金、场所、技能等方面的困难,然后寻求别人的协助,然后触及共同违法问题。《解说》第八条规则:“明知别人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等违法,为其供给资金、场所、技能支持等协助的,以共同违法论处。”实践中关于共同违法的确认,有必要以行为人明知别人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等违法为条件。假如不明知别人使用信息网络施行相关违法活动,即便客观上供给了资金、场所、技能等协助,也不能确认为共同违法。
2、违法竞合的处理
使用信息网络施行诋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不合法运营违法,或许一起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则的危害商业诺言、产品名誉罪,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则的鼓动暴力抵抗法令施行罪,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规则的假造、成心传达虚伪恐惧信息罪等违法。针对司法实践的详细状况,《解说》第九条规则,关于上述景象按照处分较重的规则科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