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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暴力抢枪案最新消息:抢劫枪支怎么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07:32
在达州市通川区发作的一同“暴力拒捕抢枪案”已有最新消息,现在涉案枪支现已找到,其间涉案人员还在逃跑中。那么掠夺枪支行为怎样判,会判几年?听讼网小编为您回答!
达州暴力抢枪案最新消息
3月29日21时许,两名民警在通川区履行抓捕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封某(男,34岁,达州市通川区人)过程中遭到犯罪嫌疑人封华帅及其同伙褚某(男,34岁,达州市通川区人)暴力拒捕。两名民警被打伤并被抢走六四式枪支一支。
3月29日晚发作在达州市通川区的一同“暴力拒捕抢枪案”涉案枪支现已找到,其间涉案人员还在逃跑中。案子中被抢走六四式枪支于3月30日正午1时许在达州市双狮宾馆大门口的垃圾桶被警方找到。
掠夺枪支怎样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偷盗、争夺枪支、弹药、爆炸物、风险物质罪、掠夺枪支、弹药、爆炸物、风险物质罪】偷盗、争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许偷盗、争夺毒害性、放射性、流行症病原体等物质,损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
掠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许掠夺毒害性、放射性、流行症病原体等物质,损害公共安全的,或许偷盗、争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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