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拆迁属于哪个部门管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1 15:28
国家机关分为许多部分,不同的部分统辖不同的业务。关于墓地拆迁的,归于土地拆迁的一个分类,需求由拆迁部分予以统辖,而且需求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那么,墓地拆迁归于哪个部分统辖?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墓地拆迁归于哪个部分统辖?
由拆迁办处理
拆迁办由建造局和政府联合建立。假如对拆迁事宜有贰言,能够直接找拆迁办,也能够找建造局规划股。假如是严重原则问题,能够到信访办上访。
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担任与拆迁有关的业务
乡村土地征收程序:
拟定征收土地计划
征收土地计划由拟征收土地地点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拟定。其间征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城市建造用地区内一致规划、一致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依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造用地的需求状况拟定,城市建造用地区外动力、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造项目施行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依据建造单位或建造主管部分的建造用地请求拟定。征收土地计划,包含征收土地的意图及用处,征收土地的规模、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品种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顿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状况等。
检查报批。
征收土地计划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依照《土地处理法》规则的同意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检查后,报人民政府同意。其间征收农用地,农用地转用同意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同意农用地转用时同意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同意权归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一起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同意权归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征收土地批阅权归于国务院的,先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后报国务院同意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计划布告。
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同意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布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布告规则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处理征地补偿挂号。 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依据同意的征收土地计划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拟定征地补偿、人员安顿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详细的计划。
布告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并安排施行
征收土地的补偿和人员安顿计划确认后,有关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布告,并听取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的定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顿计划进行修正和弥补,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人付出有关费用,执行人员安顿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计划。
整理土地和施行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顿计划施行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安排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整理,并安排施行征收土地和供地。
听讼网小编提醒您:墓地拆迁由拆迁办处理,拆迁办由建造局和政府联合建立。假如对拆迁事宜有贰言,能够直接找拆迁办,也能够找建造局规划股。假如是严重原则问题,能够到信访办上访。假如你有其他问题,能够向咱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墓地拆迁归于哪个部分统辖?
由拆迁办处理
拆迁办由建造局和政府联合建立。假如对拆迁事宜有贰言,能够直接找拆迁办,也能够找建造局规划股。假如是严重原则问题,能够到信访办上访。
拆迁办,是拆迁办公室的简称,担任与拆迁有关的业务
乡村土地征收程序:
拟定征收土地计划
征收土地计划由拟征收土地地点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拟定。其间征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认的城市建造用地区内一致规划、一致开发的土地,由县、市人民政府依据土地利用计划和对建造用地的需求状况拟定,城市建造用地区外动力、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按建造项目施行征地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依据建造单位或建造主管部分的建造用地请求拟定。征收土地计划,包含征收土地的意图及用处,征收土地的规模、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的品种及数量,征收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劳动力安顿途径,原土地的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状况等。
检查报批。
征收土地计划拟定后,由县、市人民政府依照《土地处理法》规则的同意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分检查后,报人民政府同意。其间征收农用地,农用地转用同意权属国务院的,国务院同意农用地转用时同意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同意权归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一起同意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农用地转用同意权归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征收土地批阅权归于国务院的,先处理农用地转用批阅,后报国务院同意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计划布告。
征收土地依法定程序同意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布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布告规则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处理征地补偿挂号。 拟定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依据同意的征收土地计划对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进一步核实,拟定征地补偿、人员安顿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详细的计划。
布告征地补偿安顿计划并安排施行
征收土地的补偿和人员安顿计划确认后,有关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布告,并听取被征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和农人的定见,对征地补偿和人员安顿计划进行修正和弥补,并向被征地单位和农人付出有关费用,执行人员安顿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计划。
整理土地和施行征收土地。
征收土地补偿和人员安顿计划施行后,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安排有关单位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整理,并安排施行征收土地和供地。
听讼网小编提醒您:墓地拆迁由拆迁办处理,拆迁办由建造局和政府联合建立。假如对拆迁事宜有贰言,能够直接找拆迁办,也能够找建造局规划股。假如是严重原则问题,能够到信访办上访。假如你有其他问题,能够向咱们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