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及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10:48一、请求宅基地的条件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则,乡村乡民建住所需求运用宅基地的,应向本团体经济组织提出请求,并在本团体经济组织或乡民小组张榜发布。发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阅后,报县(市)批阅。经依法赞同的宅基地,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或乡民小组应及时将批阅成果张榜发布。
请求乡村宅基地需求满意必定的条件,依据相关法令法规规则,主要有:
1、因子女成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短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团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作或许防护自然灾害、施行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造,需求搬家的。
此外,我国法令又规则了在外规则,即乡村乡民禁绝运用或请求宅基地的状况,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年纪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现已到达规则规范或许可以处理分户需求的;
3、出卖或许租借村内住所的。
二、请求宅基地的程序
乡村乡民建住所需求运用宅基地的,详细请求报批程序如下:
1、契合条件的乡民提出用地请求;
2、乡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赞同;
3、疆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测;
4、请求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发布;
6、城镇人民政府审阅;
7、疆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疆土房管局审阅;
8、上报县人民政府赞同;
9、批阅成果张榜发布;
10、下发建造用地赞同证书;
11、疆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12、疆土房管所工作人员复核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