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居住证对房东的影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13:35出门在外一般都是会住房子的,在这里寓居处理寓居证能够削减许多费事,办寓居证对房东的影响是什么呢,怎么处理寓居证,处理所需求的证件是什么,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办寓居证对房东的影响”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办寓居证是为了证明自己在该住处有合法的寓居权,如果说不处理寓居证,在差人来查的时分会对房东有不必要的费事,办了寓居证对自己和房东都是最好的维护。
寓居证处理流程
1.受理与补齐
携带好自己身份证,以及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份;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的证明, 寓居证申请表
以上资料资料完全后,在房子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业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资料后,对资料完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据;对资料不完全的,应当当场奉告申请人补齐资料,并将申请资料交还申请人。
对资料完全的,应当在寓居证信息系统中挂号信息、摄影,并出具《寓居证》受理回执。
2.资料移交
社区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于出具受理凭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申办资料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或许公安部分。
对工作、出资开业和个体经营的,社区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信息移交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投靠、就读、进修的,社区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申办资料移交辖区公安派出所。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照工作处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契合处理条件的,经过寓居证信息系统告诉制证。;不契合处理条件的,经核定不契合处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定见,交由社区业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奉告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安部分核定
公安部分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照投靠、就读处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契合处理条件的,告诉制证;不契合处理条件的,出具书面定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奉告申请人。
5.签发、制证、领证
《上海市寓居证》由市公安局一致签发。
对经核定契合处理条件的,公安部分应当自收到制证告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结《寓居证》制造,由社区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告诉申请人领证。
申请人收到告诉后到社区业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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