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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是如何体现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19:41
现在提早立遗言的现象越来越遍及。我们都知道遗言分为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口头遗言等等,那么代书遗言的法律效能是怎么表现?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的规则?现在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代书遗言是否具有法律效能?
代书遗言是遗言的一种,遗言承继优先于法定承继,只需具有以下条件,便是合法有用的代书遗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则:“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第十八条规则:“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二)承继人、受遗赠人;(三)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由上述规则可知,代书遗言应契合下列条件:
1、契合遗言的一般要求:
(1)立遗言人为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建立遗言;
(2)立遗言人思维表明实在;
(3)遗言处置的产业为立遗言人合法产业。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承继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下一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言人签名。
二、代书遗言的缔结程序是什么
依据《承继法》的上述规则,代书遗言的缔结程序应当是:
1、遗言人欲立遗言时,首先应约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参与,并请其间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言人表达遗言志愿,代书人作记载。
3、代书结束,代书人有必要向遗言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载即遗言全文,或许传阅全文,经遗言人审理全文后,至遗言人彻底同意和认可停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缔结遗言的年、月、日和地址,并记明代书人、见证人名字
4、由遗言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言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替代,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言人的名字。
一起,我国《承继法》对是否能够作为遗言见证人也有清晰的规则。我国《承继法》第十八条规则:下列人员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二)承继人、受遗赠人;(三)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36条对遗言见证人作了补充规则:承继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一起运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言的见证人。也便是说,假如想让代书遗言、录音遗言、以及口头遗言有用,遗言见证人有必要不是我国法律规则的这三类人。不然,所立的遗言无效。
以上是对口头遗言效能是怎样确定的等问题的具体回答,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在本身合法权益遭到侵略时及时合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假如您或许家人、亲朋的状况比较复杂,需求法律服务,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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