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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的预付款可以退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6 11:15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售房者签定的买卖合同,在购买房子的时分,购房者一般需求交纳定金或许预付款,而定式或许预付款交还问题发作的胶葛是十分多的,那么购房的预付款能够退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购房的预付款可不能够退
购房的预付款能够退,由于国家规则合同约好面积与产权挂号面积的差错比,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差错比绝对值超越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挑选退房的,开发商应在买受人提出退房30日之内将买受人已付房款交还,并一起付出已付房款的利息。买受人挑选不退房的,面积差错比在3%之内的,房款返还买受人,超越3%的部分双倍返还。所以完全能够建议自己的权力,要求退钱,并要求付出利息。
二、怎么防止购房预付款的危险
不行盲目交纳预付款
商品房买卖中,顾客常常被开发商要求签定“认购书”、“订货书”或“订货协议”之类的“认购协议”这种格局合同就顾客所选的房子方位、面积、单价、付款方法等项目进行了约好,其中心是要求顾客有必要交纳少则千元多则万元的预付款,并限定在短时刻内签定“购房
合同”。这种预付款有的称为“定金”,有的称为“订金”、“认购金”,还有的称为“保证金”、“诚意金”等等。一些顾客在未辨明“定金”仍是“订金”的状况下就匆促交给,后因种种原因要抛弃购买时却无法得到退款。一段时刻以来,各地消协不断接到与预付款有关的消费胶葛,近来福建省消委会发布消费警示,提示顾客要辨明各种名字的预付款,特别是在商品房等大宗消费中千万不要盲目交纳预付款。
“预付款”里有沟壑
名字繁多的“预付款”各有什么功用呢?我国政法大学的段*义教授指出,“预付款”的性质各不相同。《合同法》中明确规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约好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定金归于罚金,具有担保履约的性质。
段*义提示顾客,定金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好,一起还应约好数额和交给期限。定金的数额由两边商定,但不得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若两边既约好“违约金”,又约好“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能够挑选适用违约金或许定金条款。定金具有担保实行的效果,也能证明合同的建立。给付方实行债款后,按照约好,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许回收。
根据我国现行法令的有关规则,“订金”、“认购金”、“预付款”、“诚意金”等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一般状况下,以这些名字交给的钱款被视作“预付款”。它仅仅一种付出手法,“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款实行的效果,也不能证明合同的建立。但假如顾客超越约好的期限今后违约,这些钱款就将作为对商家丢失的补偿,不再交还给付方。
段*义说,“定金及其他性质的金钱都要在两边自愿洽谈的基础上签定,定金的书面约好在无严重误解、诈骗、显失公正、钳制等并且不违背国家法令强制性规则的状况下,才具有法令效力。”
“定金”可有条件交还
一旦陷入了“定金”圈套,顾客就没有回旋余地了吗?假如购房者交给的是“担保金”、“保证金”、“押金”或许“订金”等预付款金钱,而没有约好定金性质,一起两边未能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发作胶葛时开发商应交还所收悉数金钱。
据介绍,呈现下列状况时能够以为购房合同无效,购房者能够向经营者讨回定金。
榜首,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没有获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那么,两边约好的购房定金无效,不管两边是否约好购房定金交还问题,开发商都应无条件交还定金。
第二,开发商成心隐秘重要现实或许供给虚伪状况,开发商则要承当过错职责——除交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补偿购房者利息等财产丢失。
第三,关于显失公正的格局合同条款内容,购房者则可向法院或裁定组织恳求改变或吊销该约好,要求开发商交还所付定金。
总归,最好在协议书规则的交纳首期款以及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最终时刻之前讨回定金,不然经营者有权以顾客推迟交纳首期款或许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背协议书规则为由,没收定金。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购房的预付款可不能够退”问题进行的回答,购房的预付款可不能够退,主要看预付款的交还恳求是否契合法令的规则,假如契合规则的,是能够要求退款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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