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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4 19:52
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求,经依法批准将集体所有地土地征为国有后,对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强制拆迁,并按土地征收补偿规范给予补偿的行为。城市房子拆迁是指因城市建设项目的需求,获得房子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单位(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子的所有人(被拆迁人)缔结拆迁补偿安顿协议,按照协议施行房子拆迁的行为。我国法律规矩,城市市区的土地归于国家所有。乡村和城市市郊的土地,除由法律规矩归于国家所有的外,归于农人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归于农人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求,能够按照法律规矩对土地施行征用。国有土地和农人集体所有的土地,能够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许个人运用。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能够咨询拆迁律师。
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归于城市房子拆迁的领域,适用国务院《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条例》的规矩。而农人集体所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归于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子拆迁领域,适用《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补偿安顿的规矩。房子拆迁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别是城市房子拆迁和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子拆迁的主管机关。由此可见,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子拆迁与城市房子拆迁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拆迁活动,其各自遵从不同的程序和规矩来施行。因为乡村与城市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很难拟定一个一致的规范,致使集体土地征用中房子拆迁与城市房子拆迁在补偿安顿方面存在凹凸不等的规范,在拆迁中,两种补偿安顿规范的挑选适用,往往成为当事人各方争议的一个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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