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的交纳时间是多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1 20:17
我国实施方案生育的基本国策,意图是为了控制人口的过快增加,超越方案生育的规则生育孩子的,会对超生人征收必定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交纳的时刻约束,那么社会抚养费的交纳时刻是多久?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理自然资源的使用和保护环境,恰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工作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归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色。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发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则。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报,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揭露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 向社会揭露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状况,成果则是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其间“冠军”江西省高达33.8618亿元,最终一位青海则仅有350.48万元。
国家也在拟定方案逐渐的进行对社会抚养费,揭露公示。
二、社会抚养费的交纳时刻是多久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议,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收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议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
2、当事人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交纳的书面请求,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县级人民政府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同意或许不同意分期交纳的决议,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当事人未在规则的期限内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议的方案生育行政部门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哪些人需求缴费
依据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婚姻法、收养法的有关规则,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或政府规章)规则,当我国公民的生育行为呈现以下6种景象之一时,就要自觉实行交纳社会抚养费责任:
1、公民再生育不符合当地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规则的条件,生育子女的数量超越当地性法规规则的答应规模;
2、公民未实行法定婚姻登记程序,在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的生育行为;
3、公民收养子女的行为不符合收养法或当地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则,或依法收养后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当地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的规则;
4、公民再婚生育行为不符合当地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则;
5、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以及公民涉外、涉台港澳婚姻中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则;
6、公民其他不符合当地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规则的的生育行为。
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一、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理自然资源的使用和保护环境,恰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工作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归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色。2002年8月2日,国务院经国务院令第357号发布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作出了规则。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报,2012年度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为14.56亿元。至此,已有24省份揭露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额,总计近200亿元。 向社会揭露其社会抚养费年度征收状况,成果则是各地征收额差异悬殊。其间“冠军”江西省高达33.8618亿元,最终一位青海则仅有350.48万元。
国家也在拟定方案逐渐的进行对社会抚养费,揭露公示。
二、社会抚养费的交纳时刻是多久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议,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收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议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
2、当事人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交纳的书面请求,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县级人民政府方案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同意或许不同意分期交纳的决议,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3、当事人未在规则的期限内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议的方案生育行政部门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哪些人需求缴费
依据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婚姻法、收养法的有关规则,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地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或政府规章)规则,当我国公民的生育行为呈现以下6种景象之一时,就要自觉实行交纳社会抚养费责任:
1、公民再生育不符合当地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规则的条件,生育子女的数量超越当地性法规规则的答应规模;
2、公民未实行法定婚姻登记程序,在未形成法定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的生育行为;
3、公民收养子女的行为不符合收养法或当地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则,或依法收养后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当地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的规则;
4、公民再婚生育行为不符合当地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的有关规则;
5、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以及公民涉外、涉台港澳婚姻中的生育行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则;
6、公民其他不符合当地人口与方案生育法规规则的的生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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