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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11:48
依照新的《路途交通安全法》和《路途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在北京市路途范围内发作的交通事端,三种状况答应当事人自行洽谈处理:仅形成车物丢失或许人体细微伤,可由一名交警依照简易程序处理;仅形成车辆丢失且车辆尚能行进;仅形成细微财产丢失,且根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洽谈处理。
可是,无证驾驭、酒后驾车、单独事端-三类事端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据报道,自6月1日起,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作交通事端,将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超越限额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当损害补偿职责;但如有依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有路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且机动车一方现已采纳必要处置办法,则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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